广西南宁市武鸣区赴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双选招聘教师70人公告

  南宁市武鸣区2021年夏季赴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双选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教育局

  本次双选招聘紧缺学科教师7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0年大学毕业未就业者、202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在南宁市武鸣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

  (二)身体状况: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身体条件。

  (三)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同等条件下高学历学位毕业生优先,优秀毕业生优先。

  (四)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五)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学科,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书和学历书的,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但必须在7月31日前提供书、学历和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等),或报名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参加过2019年、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公招、双选招聘列入拟聘人选后自愿放弃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7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4: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师范大学明秀校区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公告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南宁市武鸣区政府网等发布。

  (二)现场报名。

  应聘者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考生本人)到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报名点进行报名。

  (三)初选。招聘工作小组对当天应聘者提供的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阅初选,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2.面试方式:说课。应聘者根据指定的教材内容进行说课。由招聘学校的学科教学技能考核组进行评价。

  (五)签订协议。根据成绩高低确定拟聘人员。经双方商谈同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聘用,则按顺序与下一名应聘者商谈,依此类推。

  (六)考察。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七)体检。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八)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武鸣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包括年终绩效增量、午餐补助、乡镇工作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

  咨询电话:0771—6224125;监督电话:0771-6227184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5日

  

附件1:南宁市武鸣区2021年夏季赴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双选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2021.7.15.xls

  
附件2:南宁市武鸣区2021年夏季赴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双选招聘教师报名表2021.7.15.doc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3招聘工作人员

  

  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为江南区教育局的直属二层机构,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以及贷后管理工作;落实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资助政策。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主要协助文秘、档案管理及相关学段资助业务、资助信息化建设、数据统计等业务类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要求范围: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18日至2005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5.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大局意识,能吃苦耐劳,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

  6.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备较好的电脑操作基础,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写作能力;

  7.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7.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8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详尽填写《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应聘登记表》,并将《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应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zzb6066@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姓名)+XX岗位。报名人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考核形式。考核形式主要为面试。在掌握报名信息的基础上,评估应聘者的综合能力与岗位适应度,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面试名单。入围面试的人选由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负责通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入围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业务能力、写作(操作)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聘用。经统一面试、考察、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形式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不予继续聘用。

  四、福利待遇相关说明

  1.工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西二里11-2号);

  2.薪酬待遇:综合工资约为4500元/月/人(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3.享受缴纳五险一金,伙食补助,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待遇。

广西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员启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启事

  为改善我院人员队伍结构,推进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发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处理本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外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市属五县一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培训工作;组织宣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说明

  员1名。

  员职责:1、配合仲裁员开庭、负责庭审记录;2、协助仲裁员接收送达文书和校对文书;3、录入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4、在立案窗口从事接待员工作,接收并初审材料,接受立案咨询和其他事务咨询。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或治安处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能吃苦耐劳;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自愿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员工作一年以上;

  (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输入及文档编辑技能,具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和听力理解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如业务能力强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22日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把以下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1.报名表(表上需粘贴电子照片);2.扫描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以及相关材料原件。邮箱地址:nnldzyzcy@126.com。

  (二)确定测试名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后,我院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测试。应聘人员务必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与实际不符者,取消测试资格。

  (三)应聘测试及面试

  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技能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测试应聘者计算机操作及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合格者,我院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院领导与应聘者面对面沟通交流,增进双方了解,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

  根据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和面试谈话情况,综合考虑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并征求应聘者意愿,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入职体检。

  (五)签约

  我院与体检合格者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根据南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有关规定,聘用制员月工资为3077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部分)。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覃赞清 电话:5679471)

  附件: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招聘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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