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贺州市委政研室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贺州市委政研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贺州市委政研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贺州市委政研室《今日贺州》编辑部工作人员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有关职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贺州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尽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尚在新录用干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处分期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1年9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21年贺州市委政研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3)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资料的方式报名。报名地点: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号贺州市委市政府办公楼0238室,联系电话:0774-5123102,邮编:542899,同时将《报名表》和小二寸相片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zggbgs@163.com。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同意,《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材料齐全,信息填写真实准确无误。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3)报考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准确、通信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选调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9月21日至9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资格审查方式:

  贺州市委政研室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由贺州市委政研室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领取的,可由他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代领。

  (三)笔试

  1.笔试内容:重点考察综合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2021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阅卷结束后,笔试人员的成绩及排名接受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74-5123102。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根据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全部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都不合格,则取消本次选调。

  2.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微信公众号“贺州改革 ”发布,并由贺州市委政研室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领取的,可由他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代领。

  3.面试时间:2021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天在贺州市委政研室公告栏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跟班学习等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根据计划选调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相加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总分排名第一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若报考人员出现综合成绩总分并列第一的,则同时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实施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2)贺州市委政研室组成考察组,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调入人选。

  (3)递补。体检和考察阶段,拟调入人员放弃选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则按照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再进行体检、考察。

  (六)跟班学习

  1.确定跟班学习人选。根据计划选调人数与跟班人选1:1的比例确定跟班学习人选。

  2.跟班学习。根据选调职位组织人选到贺州市委政研室相关科室跟班学习2个月。

  (七)确定拟调入人选

  贺州市委政研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按规定对拟调入人员在微信公众号“贺州改革”进行调动前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入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入。

  五、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选调工作(包括笔试、面试等相关工作)由贺州市委政研室统一组织开展和实施。

  六、选调工作情防控须知

  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报考人员知悉、理解、配合、支持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和要求。

  (一)考前请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请勿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前21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与疫情严重风险国家或地区人员或境外输入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驻留史,与国内本土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进入考场必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接受体温测量和配合实行“二码”联查等相关工作。

  未尽事宜,请向贺州市委政研室秘书科咨询,联系人:梁丽娟,联系电话:0774-5123102。

  附件:

  1.2021年贺州市委政研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docx

  2.2021年贺州市委政研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1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13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岗类型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为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研究期间聘用并支付劳动报酬,协助科研项目负责人从事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以及科研辅助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不纳入学校教职工管理。

  二、招聘原则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二)采取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批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能够服从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符合《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六)本次招聘原则上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五、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8日至6月28日,未招满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者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扫描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加盖学校公章的学历成绩单扫描件等)存进一个文件夹,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压缩文件包(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纸质材料投递),文件包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电子邮箱:gxcjxyrsc532@126.com。

  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负责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组织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学校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学校批准的岗位指标内,由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对其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行把关。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面试考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四)体检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信息。

  (六)聘用

  体检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根据相关规定,应聘人员与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试用期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

  六、聘用期限

  科研助理岗位聘用时间为一年。

  七、管理考核

  各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对科研助理的聘任管理承担主体责任,科研助理的具体管理实行项目(平台)主持人负责制,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是科研助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管理、绩效考核、薪酬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聘岗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要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年度考核机制。对参与涉密科研项目的科研助理,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要求,确保安全。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771-3852561(人事处);0771-3858210(科研处)

  监督举报电话:0771-4928493

  附件1: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

  附件2: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

  

广西财经学院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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