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象州县档案馆招聘公告

  象州县档案馆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象州县档案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象州县档案馆编外工作人员1人。

  (二)报名条件: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年龄在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到40岁);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服务意识强;有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0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将《象州县档案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送至象州县档案馆办公室(象州县银象路南面)或发送电子版至象州县档案馆邮箱:xzda2006@163.com 。

  (三)面谈时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我单位将于9月14日前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谈人员;未入围面谈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谈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程序

  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大专2300元/月,本科2400元/月。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县财政负责,个人部分由个人负责。

  未尽事宜,请与象州县档案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龙云,联系电话:0772-4362420。

  附件:象州县档案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20902.docx

  

象州县档案馆

  

2022年9月2日

  

广西来宾市应急管理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后勤公告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后勤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二层事业单位后勤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后勤1名(新人新办法)。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思想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精神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水利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具体专业参照2022年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0日--2005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七)该岗位需参与应急值班值守,深入一线参与突发事故处置救援。同等条件下,具有党政机关工作经验,掌握现公软件技能,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采用网上报名、传真、邮寄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7日17:00止。报名材料包括《来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后勤聘用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及6寸全身生活彩照1张。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yjrsxck@163.com,电话:0772-4278390,传真:0772-4275116。邮寄地点:来宾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与宣传科(来宾市兴宾区政和路北82号)。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收到材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名人员。

  (三)面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增加面谈环节,按照面谈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不超过30人的,按实有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进入面试。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四)考核、体检

  1.考核。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2.体检。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需在公务员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费原则上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局党委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来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其岗位职责的,解除其聘用合同。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与宣传科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宗美、罗欢,联系电话:0772-4278390。

  附件:来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后勤聘用报名表23.1.10.doc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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