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第十一小学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北海市海城区第十一小学向社会公开招聘数学、科学、信息技术代课老师若干名。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小学或以上相应科目。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岁以下,身心健康。

  工资待遇按照现行海城区教育系统临聘老师工资标准。

  (报名时间: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20日)

  有意者请联系:

  陈老师:15577955791

  

北海市海城区第十一小学

  

2021年2月4日

  

北海市海城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公开招募见习生

  一、招募岗位和数量

  就业见习生4名,主要从事社保经办等相关工作。
二、招募条件

  1.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遵守单位工作要求。

  3.身体健康。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见习人员如实填写《北海市海城区就业见习申请表》后,发送至hcqsb936@163.com或提前预约时间到北海市海城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办公室(北海市西南大道桐洋新城东侧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现场报名。
四、工作时间及待遇

  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见习期工资1810元/月,并购买人身意外险。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海市海城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9-2093936。

  附件:北海市海城区就业见习申请表.doc

  

北海市海城区和律服务所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职责

  (一)派遣到北海市司法局从事法律服务辅助岗位1人:

  1、有良好的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法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优先;

  3、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独立完成行政公文、新闻报道写作;

  5、党员或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纪律处分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用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

  二、用工薪酬:

  用工薪酬:试用期一个月,工资面议。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为个人购买五险一金。

  三、报名方法:

  应聘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带自荐书(简历),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北海市长青东路东94号1号楼一楼北海市海城区和律服务所办公室报名。

  2、网上报名:按要求发送个人简历、相片、学历等相关材料至邮箱:37309161@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25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光英

  联系方式: 0779—3083035,13907794448(星期六、日除外)

  

2021年3月10日

  

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委宣传部下属部门-海城区创城办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

  

海城区创城专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能吃苦耐劳,热爱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室软件使用,文字功底强,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大专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考虑;

  

(六)35周岁以下;

  

(七)有小车驾驶证优先考虑;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5月30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请应聘人员填好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免冠正面照片等个人资料电子版,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hcqccb2020@163.com。

  

报名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政府大院南侧03室。

  

(二)资格审核

  

投送简历后,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一般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

  

四、待遇:

  

参照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工资待遇执行,3.8万元/年(含五险一金),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形式采用一年一聘。

  

五、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779-305287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5:00-18:00

  

附件:2021年北海市海城区招聘创城专干报名登记表.doc

  

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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