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计量检测研究院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计量院)是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具有第三方公正性地位的全区最高级别(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检测机构。下设有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业务部等11个职能管理部门以及长度、力学、电磁等共10个计量检测研究所。国家量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广西)、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东盟计量研究中心、广西光电及精密机械产品质检中心、广西车用电器产品质检中心依托本院建立;广西计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挂靠在本院;建有“博士后流动站”等合作平台。
广西计量院现有干部职工278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91%。其中,博士后1名,博士1名,硕士69名;全国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21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5名,高级工程师53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学历、书必须在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违纪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人员;
(五)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六)专业不符合所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八)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dglj.gxzf.gov.cn)、广西计量院网站(www.gxjl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计量院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8月26日9:00至2021年9月3日17:00期间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并且完成网上报名。2021年9月3日17:00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相关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7日。(请资料不齐的考生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补齐)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考人员须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过时未打印或者打印的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笔试、面试资格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笔试或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笔试或面试。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9月22日17:00—9月24日17:00。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5.报名相关附件包括以下内容:
(1)广西计量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可从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计量院网站下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如报考岗位有职称、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符合相应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及其他证明材料。
(4)个人免冠证件彩照。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两项分数合计为考生的分数。笔试、面试均由我院统一组织。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考试内容为计量检测及相关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不设合格分数线,以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2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计量院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面试
(1)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个别职位因考生缺考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确因需要进人的,报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安排将提前5个工作日在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计量院网站网站上公布(包含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面试前我院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为主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我院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并择优录取。
由我院成立2人及以上考核组。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人事档案审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公开招聘的规定要求执行。体检由我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三甲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如考核、体检不合格则按报考该岗位的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计量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726629;
(三)招聘联系人:范俊、许高洁,联系电话:0771-5726866。
七、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2021年8月25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2021年广西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笔试招聘公告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占地面积35亩,是隶属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为一体的预防医学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9名,详见《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和南宁疾控微信公众号。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为: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示栏。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携带《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行到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712室(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55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表贴当年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
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5月27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5月28日至2003年5月27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5月2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对应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直接面试以1:3的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长15分钟左右,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直接考核以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入围人选,考核方式以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四)考察
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他们的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或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告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 0771-5679992
(四)本次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陆老师 0771-5679372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1年广西南宁师范大学招聘公告
南宁师范大学2021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师范大学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中国面向东盟十国国际大通道、西南出海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这里满城皆绿、四季常青,被誉为中国绿城。
南宁师范大学为广西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学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 百校工程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组委托的学校,广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广西一流学科建设单位。
学校的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就坐落在南宁的绿地青山之间,占地面积共3307.74亩。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普通本科专业7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未覆盖的二级学科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拥有应用数学、测绘地理院士工作站2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等。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高校思想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国家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是首批广西特色高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高校、全区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自治区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34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8门,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8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自治区一流本科课程45门,自治区教学成果特等奖5项、一等奖26项。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6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正门口天龙湾酒店一楼大堂。
注意事项:报名时严格执行防疫健康码亮码出行制度,报名全程请佩戴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4.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将《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身份证、学历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员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科研及获奖情况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附件6要求进行装订)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审核完毕退回原件,复印件不退还。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5.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本人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及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
(4)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缴费
1.资格审查。我校相关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初审结果在我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串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2.现场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必须凭本人相关证件参加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考生自备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3.缴费。我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 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科50元。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还考试费用。
4.现场确认、缴费的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照我校公告所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复审的将视为放弃应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表中要求具有副高职称的岗位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具体考核形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潜在能力。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测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列,并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调整公告。
专任教师及思政教师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课堂组织及反应能力。内容是通过现场课堂教学,展示教学过程设计,包括本节课教学思路的设计及其依据、教学内容重点及难点的处理、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等方面,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结束后,我校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选。
其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业道德规范、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笔试结束后,我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选。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3.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南宁师范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内另行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考试总分及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总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四)考核
学校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为考核人选。因考生缺考或经学校批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总成绩达不到该岗位满分值70%以上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员。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由我校人事处统筹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体检
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根据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拟聘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在广西人才网及学校主页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发现有弄虚作假、师德师风不良、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
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908523。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老师、吴老师,0771-3908854。
附件1: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南宁师范大学
2021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13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岗类型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为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研究期间聘用并支付劳动报酬,协助科研项目负责人从事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以及科研辅助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不纳入学校教职工管理。
二、招聘原则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二)采取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批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能够服从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符合《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六)本次招聘原则上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五、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8日至6月28日,未招满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者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扫描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加盖学校公章的学历成绩单扫描件等)存进一个文件夹,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压缩文件包(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纸质材料投递),文件包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电子邮箱:gxcjxyrsc532@126.com。
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负责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组织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学校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学校批准的岗位指标内,由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对其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行把关。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面试考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四)体检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信息。
(六)聘用
体检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根据相关规定,应聘人员与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试用期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
六、聘用期限
科研助理岗位聘用时间为一年。
七、管理考核
各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对科研助理的聘任管理承担主体责任,科研助理的具体管理实行项目(平台)主持人负责制,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是科研助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管理、绩效考核、薪酬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聘岗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要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年度考核机制。对参与涉密科研项目的科研助理,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要求,确保安全。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771-3852561(人事处);0771-3858210(科研处)
监督举报电话:0771-4928493
广西财经学院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