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要求,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参加2021年5月22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通关资料包(公基+时政+写作)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二)其他非定向招聘岗位,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24个岗位共24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 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4月6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5年4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中明确的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八)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4月1日起,可登录防城港人才网点击招聘公告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以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2021年4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防城港人才网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报名操作说明,严格按照操作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如实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有关报考注意事项,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毕业证书或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否则造成复审不合格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8:30-2021年4月13日17:00。

  

资格审查单位须在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一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事项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区直各招聘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社部门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的,承担全部责任。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3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6日9:00-2021年4月15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平台上按时缴费。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考试科目为2门,共计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对报考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的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退还其考试费。

  

(五)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区直各招聘单位须向区人社部门申请,区人社部门审核并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

  

(六)网上改报

  

网上改报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缴费时间截止至19:00。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注意:改报须重新缴费)

  

(七)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1年5月17日10:00至5月22日10:00。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公开招聘进行分类笔试,共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大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笔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应用能力》中的六个小类亦为合订本,由考生选做相应部分题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报考者按相应的岗位考试类别参加笔试。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对应内容。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自行携带以备使用(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查询。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综合情况,按考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区委组织、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须在规定时间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3.面试人选确定

  

(1)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范围。

  

(2)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区直各招聘单位须向区人社部门申请,区人社部门审核并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4.面试资格复审

  

由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公布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拟于2021年8月中旬。

  

面试资格复审地址:详见各招聘岗位计划表。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后,由区人社部门通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提供有关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②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材料。

  

③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等)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区人社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放弃声明书面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按面试公告的时间参加面试。

  

5.面试时间

  

拟定于2021年8月下旬。

  

6.面试地点

  

详见面试公告

  

7.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8.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9.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区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由区人社部门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二)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区人社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经区人社部门审核后,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本辖区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

  

八、工作职责要求

  

(一)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聘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

  

(四)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

  

(五)严肃招聘纪律。应聘人员、招聘部门及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设置。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0-2861177(招聘政策咨询),

  

0770-3235192(报名技术咨询)。

  

2021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附件1:2021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人计划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2021年广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21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民生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民生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自治区民乐路机关办公区和其他区直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五象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五象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自治区五象机关办公区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宅区综合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宅区综合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周转房住房以及区直未售公有住房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保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保障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行政用地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管理事务性工作。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南湖小院、新民小院、星湖小区、星湖公寓、青秀小区和青秀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水库的管理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周边自治区人民政府后续用地的规划、建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周边园林绿化工作。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区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和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全区公务用车使用情况、配备更新的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公务用车使用监管和运行成本监控技术工作,以及自治区公务用车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自治区重大活动公务用车调度具体工作;协助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车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车队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为:承担自治区四大班子和省部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自治区重大会议、公务接待、调研应急等公务用车以及自治区省部级领导干部机动用车服务保障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六)本公告中高校毕业生包含2021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七)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7.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其他形式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7月26日8:00至7月30日18:00期间登陆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提交报考申请。2021年7月30日18:00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规定,需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缴纳考试费50元,缴费时间为2021年8月3日8:00-8月4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不需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需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7月29日8:00至8月2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后可查询)。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后仍未查询到审查结果的,请及时向招聘单位反映,并提供报名材料及报名成功的网站截图,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视为报名成功。

  4.需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17日8:00—8月21日9:30。

  (三)考试。

  考试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实际情况,当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0时,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当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超过1:10时,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若出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超过1:10,但由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未按时缴费,导致最终报名成功人员未超1:10的,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该岗位已缴费考生考试费将退回考生。

  1.笔试 。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60分(含)以上为合格。笔试人员须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可于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阅。

  2.确定面试人选。

  (1)需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不需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进入面试人员需按照面试公告中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从报名系统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书;

  (3)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4)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5)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档案、组织关系证明;

  (6)其他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4.发布面试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请报名人员自行关注。

  5.实施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成绩计算

  (1)有笔试环节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直接面试岗位的总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

  (四)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有笔试环节的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比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核中若出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考核人选自愿放弃考核和聘用资格、考核人选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核工作无法完成的情况,则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确需进行递补的,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有笔试环节的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个人重要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真实,个人履历、经历情况不清,不能进行有效考核的。

  3.自愿放弃考核或聘用资格的,须提交书面材料至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则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确需进行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组织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和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2810883。

  (四)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陆** 0771-2803046;田** 0771-2805487。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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