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玉林高级中学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教职工22人公告

  玉林高级中学2021年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为适应高考改革和课程改革的发展需要,充实玉林高级中学教职工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广西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玉林高级中学定于2021年12月赴广西师范大学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职工共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玉林高级中学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工2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玉林高级中学2021年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2届高校毕业生及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5.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书。

  6.具有相应的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生涯规划辅导员岗位除外)。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2022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2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参加应聘。

  7.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条件见《玉林高级中学2021年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计划表》。

  结合玉林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1日-12月12日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李园就业指导中心二楼

  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将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适时调整招聘会相关安排,具体请关注“玉林高中”微信公众号。

  四、防疫要求

  (一)应聘人员进入招聘活动现场前,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持“健康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招聘现场。

  应聘人员现场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不能进入招聘现场。

  (二)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活动纪律和招聘地点的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谈、面试答题等必要情况下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活动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与招聘单位人员现场面谈。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9日18:00。

  2.报名方式:将《玉林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附件3)发到学校邮箱(ylgzrs@163.com),并致电学校确认是否已查收到相关邮件。

  3.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2)所有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亲自到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后方为报名成功;(3)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2月11日上午9:00-12:00

  2.现场接受应聘报名。在招聘现场接受咨询、报名,与应聘人员开展面谈。

  3.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谈。招聘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扫码进入单位招聘群),同时与报考者面谈。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玉林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附件3),请下载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讫后返还;

  3.在校学习成绩单(可复印或电子版打印),留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成绩单,可提供与学习成绩相关的材料;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验讫后留复印件;

  5.个人所获得的奖项、发表的论文、著作以及其他与学习、工作相关的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聘书等,留复印件;

  6.书、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证明材料,验讫后留复印件(生涯规划辅导员除外);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讫后留复印件;

  8.能证明其能力水平和特长的其他材料,留复印件。

  (三)笔试+测评确定面试人选

  玉林高级中学2021年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职工考试包括笔试、测评和面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均可参加笔试。

  若达不到开考比例而确需开考的,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开考后可免笔试、测评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笔试的命题和考务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参加笔试、面试,笔试主考场设置在广西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50分,考试时长为4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

  2.测评。对报考者进行测评,测评分值50分,主要了解其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学习/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性格倾向和语言表达能力、兴趣爱好和特长等。

  3.笔试结束后,在广西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公告栏张贴笔试成绩和面谈测评成绩。

  (四)组织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生涯规划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教师岗位面试使用的教材详见《玉林高级中学2021年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职工教师岗位面试教材版本》(附件4)。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面谈测评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确定比例。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最终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以测评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测评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还不能确定的,加试。

  六、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和聘用及有关待遇

  根据已签约并报市人社局备案的拟聘人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拟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和审批

  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程序,经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八、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2685868(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2673373(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九、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

  玉林高级中学:0775-2908015

  电子邮箱:ylgzrs@163.com

  附件:

  1.玉林高级中学2021年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计划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版).xls

  3.玉林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doc

  4.玉林高级中学2021年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职工教师岗位面试教材版本.docx

  

玉林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1日

  

  

      


    2021年广西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笔试招聘公告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占地面积35亩,是隶属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为一体的预防医学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9名,详见《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和南宁疾控微信公众号。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为: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示栏。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携带《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行到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712室(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55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表贴当年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

      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5月27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5月28日至2003年5月27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5月2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对应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直接面试以1:3的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长15分钟左右,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直接考核以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入围人选,考核方式以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四)考察

      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他们的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或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告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 0771-5679992

      (四)本次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陆老师 0771-5679372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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