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平果市公安局招聘公告

  平果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百色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平果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度警务辅助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性质及岗位招聘计划

  本次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计划招聘名额为7名,为非人民身份性质,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列入公安机关辅警队伍管理,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平果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文职辅警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9日至2004年9月29日期间出生);

  6.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7.退役士兵及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8.要求常住户籍为平果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 —17:30)。

  2.报名地点。平果市公安局政工室(平果市龙江路222号市公安局办公楼主楼3楼326室)

  3.报名方式、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平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如实填写打印。报名时需提交近期白底小2寸免冠证件照2张及个人《平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退役士兵需持退役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经审查合格,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体能测试。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人民招录体能测评标准(附件2)进行,体能测试共设四个项目,具体为:50米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性为仰卧起坐)。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试结论为合格,体能测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评委会由招聘单位组成。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等。

  3.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个人身份证参加面试。若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通过体能测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以实际报考人数进入面试。

  (四)体检

  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优秀者优先进入体检。由聘用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聘用单位根据面试情况进行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递补

  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优秀者优先进入递补。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进行5天(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八)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五、待遇

  正式聘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聘用期间工资从财政经费开支,工资福利待遇与市公安局在岗辅警待遇一致,市公安局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聘用,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要求

  (一)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进行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在政审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内容的;

  5.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并给予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

  平果市公安局政工室,0776-5886043。

  监督单位:

  平果市公安局督察大队,0776-5886014。

  附件1: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doc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xlsx

  附件3:平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平果市公安局

  

2022年9月29日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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