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应届毕业生简章
根据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兴宁区计划招聘应届毕业生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见本简章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愿意在南宁市兴宁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学历及学位要求:2021年、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学士及以上学位。211、985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南宁市生源(不含县)不限优秀毕业生,非211、985高校本科毕业生需为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4.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5.成绩要求:大学或研究生期间各学科平均成绩须达75分以上,70分以下科目不能超过科目总数的10%,不能有挂科、补考、重修科目。
6.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学科,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达到二级甲等)。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证书。
应聘者所提供的应聘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报名
1.时间:2021年4月13日起。
2.报名办法:将简历、毕业证、、普通话证、、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打包,命名为“姓名+招聘学校+岗位”,如张三南宁市那考河小学小学语文教师,发送到相应指定邮箱。暂未取得毕业证、、等证书的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生推荐表先行报名,有关证件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3.咨询电话:(0771)3290742 联系人:黄 梅 老师
五、招聘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经资格审查后,以试讲等方式对应聘者进行考核,择优录取,按程序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上报材料办理手续。手续办理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区教育局最终审批为准。
六、聘后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3日
附件:2021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2021年广西南宁师范大学招聘公告
南宁师范大学2021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师范大学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中国面向东盟十国国际大通道、西南出海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这里满城皆绿、四季常青,被誉为中国绿城。
南宁师范大学为广西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学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 百校工程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组委托的学校,广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广西一流学科建设单位。
学校的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就坐落在南宁的绿地青山之间,占地面积共3307.74亩。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普通本科专业7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未覆盖的二级学科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拥有应用数学、测绘地理院士工作站2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等。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高校思想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国家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是首批广西特色高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高校、全区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自治区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34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8门,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8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自治区一流本科课程45门,自治区教学成果特等奖5项、一等奖26项。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6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正门口天龙湾酒店一楼大堂。
注意事项:报名时严格执行防疫健康码亮码出行制度,报名全程请佩戴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4.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将《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身份证、学历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员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科研及获奖情况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附件6要求进行装订)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审核完毕退回原件,复印件不退还。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5.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本人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及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
(4)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缴费
1.资格审查。我校相关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初审结果在我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串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2.现场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必须凭本人相关证件参加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考生自备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3.缴费。我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 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科50元。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还考试费用。
4.现场确认、缴费的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照我校公告所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复审的将视为放弃应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表中要求具有副高职称的岗位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具体考核形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潜在能力。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测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列,并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调整公告。
专任教师及思政教师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课堂组织及反应能力。内容是通过现场课堂教学,展示教学过程设计,包括本节课教学思路的设计及其依据、教学内容重点及难点的处理、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等方面,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结束后,我校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选。
其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业道德规范、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笔试结束后,我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选。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3.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南宁师范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内另行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考试总分及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总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四)考核
学校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为考核人选。因考生缺考或经学校批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总成绩达不到该岗位满分值70%以上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员。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由我校人事处统筹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体检
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根据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拟聘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在广西人才网及学校主页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发现有弄虚作假、师德师风不良、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
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908523。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老师、吴老师,0771-3908854。
附件1: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南宁师范大学
2021年广西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笔试招聘公告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占地面积35亩,是隶属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为一体的预防医学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9名,详见《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和南宁疾控微信公众号。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为: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示栏。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携带《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行到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712室(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55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表贴当年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
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5月27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5月28日至2003年5月27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5月2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对应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直接面试以1:3的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长15分钟左右,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直接考核以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入围人选,考核方式以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四)考察
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他们的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或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告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 0771-5679992
(四)本次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陆老师 0771-5679372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1年广西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副处级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凤亭河、屯六、屯村、晓村水库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械设备运行维护、雨情水情观测、防汛抗旱、水资源保护和农田灌溉服务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人事科,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北大道131号。
(2)网上电子邮件报名。请考生准备好材料将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发送到报名邮箱:fthskrsk@126.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考生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职称证复印件1份。
(3)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名称)。
采取现场报名的,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用于现场审核。以上材料还须同时提供电子版。
4.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则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报名时现场审查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技术职称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审核通过的,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准考证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领取或笔试前在考场领取。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分值
考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分专业),分值满分为100分,时限120分钟。
2. 笔试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3.笔试成绩公布
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命制,由专业机构统一阅卷评分。评分结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
1. 面试人选确定
(1)具有财会类中级职称以上应聘财务管理岗位2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其余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 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前7天,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则顺序递补面试人选。
3. 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 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考生成绩须达到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立即公布,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1. 具有财会类中级职称以上应聘财务管理岗位2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总成绩。
2. 其余岗位的考生,以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作为考生最后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比例为4:6(即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核
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放弃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的,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管理中心领导班子研究,按照考试成绩、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如考核人选不合适岗位工作需要的,该招聘岗位空缺。
(八)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由管理中心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列入自治区保健委员会规定的医疗承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愿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若出现因考核、体检无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等情况,需要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将在公示中加以注明。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管理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管理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达到要求的不再聘用。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等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为保持管理中心职工队伍的稳定,考生被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须满5年。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753768
七、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后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行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少媛、文显付,联系电话:0771-4122496。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