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平果市卫生健康局招聘公告

  平果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公开招聘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为做好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平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平政规〔2018〕2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人员5名。

  二、岗位招聘条件

  (一)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护理类,卫生监督,卫生信息管理,公共卫生管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

  (三)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2001年11月22日之间出生);

  (四)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

  本次招聘按《平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平政规〔2018〕2号)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聘用制,合格者与平果市卫生健康局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工作胜任的、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予以续聘;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聘用人员留用察看一年,次年考核结果仍达不到合格等次以上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发生《平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平政规〔2018〕2号)第二十五条第(二)、(三)、(四)、(五)项情形之一的,当年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平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平政规〔2018〕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联果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办公室,系电话平:0776-5825368。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填写《免果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

  2.提交材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各种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平冠2寸照片2张。

  (五)资格审核

  由平果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行面试。

  (六)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列入面试人选范围。

  2.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3.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程序。

  4.面试时间、地点待定(以招聘办公室通知为准)。

  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结果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审批与聘用

  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甚至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八、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776-5825368(平果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办公室)

  附件:平果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xls

  

平果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18日

  

  

      


    2021年广西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副处级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凤亭河、屯六、屯村、晓村水库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械设备运行维护、雨情水情观测、防汛抗旱、水资源保护和农田灌溉服务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人事科,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北大道131号。

      (2)网上电子邮件报名。请考生准备好材料将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发送到报名邮箱:fthskrsk@126.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考生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职称证复印件1份。

      (3)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名称)。

      采取现场报名的,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用于现场审核。以上材料还须同时提供电子版。

      4.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则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报名时现场审查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技术职称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审核通过的,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准考证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领取或笔试前在考场领取。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分值

      考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分专业),分值满分为100分,时限120分钟。

      2. 笔试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3.笔试成绩公布

      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命制,由专业机构统一阅卷评分。评分结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

      1. 面试人选确定

      (1)具有财会类中级职称以上应聘财务管理岗位2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其余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 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前7天,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则顺序递补面试人选。

      3. 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 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考生成绩须达到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立即公布,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1. 具有财会类中级职称以上应聘财务管理岗位2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总成绩。

      2. 其余岗位的考生,以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作为考生最后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比例为4:6(即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核

      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放弃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的,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管理中心领导班子研究,按照考试成绩、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如考核人选不合适岗位工作需要的,该招聘岗位空缺。

      (八)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由管理中心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列入自治区保健委员会规定的医疗承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愿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若出现因考核、体检无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等情况,需要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将在公示中加以注明。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管理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管理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达到要求的不再聘用。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等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为保持管理中心职工队伍的稳定,考生被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须满5年。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753768

      七、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后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行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少媛、文显付,联系电话:0771-4122496。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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