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崇左市龙州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93人公告

  

龙州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积极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加强边境地区医疗卫生力量建设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2〕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届、历届中等、高等学校符合相应专业条件的毕业生。

  2.广西区内外各单位在聘符合相应专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具体要求以实际岗位信息表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以2023年8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7年8月14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82年8月14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的为1977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7.具体条件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本次招聘报名条件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现为龙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在职在编(包括新机制和控制编)人员的;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程序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1:龙州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县直笔试)、附件2:龙州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县直免笔试)、附件3:龙州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乡镇笔试)、附件4:龙州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乡镇免笔试),以下简称统称《岗位表》。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二、报名、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8月9日起,可登录崇左人才网(http://cz.gxrc.com/)、龙州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zhou.gov.cn/)和报名系统(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459)查阅《岗位表》,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771-8836138)。本次招聘考试专业设置参考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使用统一网络报名平台,不接受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登录报名网站(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459)进行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8:30-8月20日17:00

  报考人员在网上平台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有关报考注意事项、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龙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龙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时间:从2023年8月14日8:30至8月20日17:00。

  资格审查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2023年8月14日8:30至8月20日17:00期间,报名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因原岗位取消招聘,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单位应于改报时间内前完成资格审查。

  ()网上改报

  1.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由龙州县卫生健康局申请,经各县人社部门审核并报经龙州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县卫生健康局在报名网站、龙州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

  2.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的,接到通知后(注意关注报名网站和保持手机畅通),可于招聘机关通知和公布的改报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会笔试及面试前一周可下载,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和通知为准。

  准考证、身份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进入考场考试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笔试考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根据招聘岗位分为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医疗卫生E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类,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题本为合订本,中间不间断。

  (二)笔试内容

  详见附件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三)笔试时间:2023年9月9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四)考试地点:崇左市龙州县(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

  (五)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龙州县卫生健康局和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笔试成绩查询:9月中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七)合格分数线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龙州县卫生健康局、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

  笔试岗位与免笔试岗位考生同时参加面试。面试的考务工作由龙州县卫生健康局和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面试入围人选

  1.笔试岗位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

  2.免笔试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原则上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由龙州县卫生健康局申请,经各县人社部门审核并报经龙州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实施笔试和面试。具体面试开考岗位和人员名单另行公布。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报名网站、龙州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报名人员注意关注报名网站和公告媒体。

  (三)面试组织。

  1. 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4.同一岗位面试结果出现末一名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通过由考务办确定后组织现场加试,形成面试加试成绩。

  笔试岗位依次按所在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笔试岗位)、面试加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面试岗位依次按所在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加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五、考核

  (一)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所在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二)符合直接考核岗位条件的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由考察组形成考核量化成绩表,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三)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按规定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同时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标准,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撰写考察材料,形成考察结论。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按岗位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实施机关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由龙州县卫生健康局和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确定聘用对象及办理入职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龙州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的,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对拟聘人员进行工作单位调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聘用后,由实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或控制编备案手续。人员入编或控制编备案后,根据岗位要求服务期为3-5年。

  八、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考试。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报考人员在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存在上述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可以由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龙州县卫生健康局记录到个人招聘诚信档案。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岗位中,乡镇卫生院特招医学岗位,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边境地区医疗卫生力量建设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2〕71 号)精神,在边境地区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特招医学人才,列为特岗人才。特岗人才在享受卫生院在编人员正常待遇基础上,每人每年额外获得3万元的专项工作补助,所需经费由自治区财政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下达。

  (二)本次招聘岗位中,龙州县医共体聘用控制数“周转池”岗位,系根据《关于印发<龙州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编发[2021]15号)精神,面向社会招聘公共卫生,人员使用医共体总院(即龙州县人民医院)聘用控制数,服务地点为乡镇卫生院,人员待遇参照卫生院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三)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所留信箱真实有效。应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龙州县卫生健康局和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1-8836138(龙州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71-8830015(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附件1:龙州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县直笔试).xlsx

  附件2:龙州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县直免笔试).xlsx

  附件3:龙州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乡镇笔试).xlsx

  附件4:龙州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乡镇免笔试).xlsx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附件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龙州县卫生健康局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9日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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