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壮大我城区财政局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城区领导同意,2021年我局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财政局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21年江南区财政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
3.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03月11日至03月17日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10楼1014办公室),联系电话:4823411。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江南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一类岗位标准执行(约440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江南区财政局
2021年03月11日
附件1 :2020年江南区财政局外聘人员岗位信息表(改).xlsx
2021年广西隆安县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紧缺医技人才简章
2021年隆安县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紧缺医技人才简章
为适应隆安县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国卫办人函〔2019〕329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隆安县拟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急需紧缺医技人才9个岗位47名。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隆安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招聘所需条件的人员。县内外符合招聘条件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技人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查看《2021年隆安县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急需紧缺医技人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下载并填写《2021年隆安县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急需紧缺医技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表(一式2份并贴上小2寸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2001年以后取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书、医师执业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报名。上述报名材料经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8:30至7月23日17:00(工作日)。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隆安县卫生健康局3楼302室(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03号)。
4.报名及资格审查期间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持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报名,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名人员报名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工作人员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当场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为资格审查时间。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7月19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7月20日至2003年7月19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资格证、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19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经报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后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和县卫生健康局工作区域内公布。
四、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可采取直接考核或面试(技术操作)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为1:1比例以内的,直接考核招聘;超过1:1比例的,采取量化评分面试进行招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隆安县卫生健康局以书面形式通知。
五、考察
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考生可直接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招聘的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者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面试招聘的岗位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交隆安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联系方式:
1.有关岗位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0771-6529350。
2.监督电话:0771-6527366、0771-6522631。
隆安县卫生健康局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2021年隆安县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急需紧缺医技人才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隆安县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急需紧缺医技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pdf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zip(此附件为压缩文件,请在电脑端下载查看)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2021年兴宁区农业农村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
招聘岗位: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人数:1名。
工作地点:兴宁区。
工作内容: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及统计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保密意识强。
(二)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有农业农村或统计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29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并投递至邮箱:nonglinju@nnxn.gov.cn。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咨询电话:0771-3290770(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2.面试
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面试,择优录取。面试者需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
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4.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办法
(一)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事宜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实行二年一聘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中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