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市龙州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招聘人数:11名。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工作岗位:本次招聘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各乡镇禁毒工作需要,相应安排到各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

  工作职责: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禁毒办组织、督促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指定专人或禁毒义工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结对帮教工作,督促其定期进行检测;协助有关部门提供就业指导、法律援助、民政救助等服务。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没有参与、支持“功”等组织和非法组织活动,无犯罪记录,作风正派,品德端正。

  2.热爱禁毒事业,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建档立卡贫困户、退伍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8米以上,裸视力在5.0以上,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残疾、无纹身、无重听、口吃、色盲;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个别有特长、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5.在同等条件下,具有龙州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警校毕业生、退伍退役军人,法律专业、文秘专业、中员、受过党政组织表彰奖励的人员优先聘用;

  6.由于无住宿安排,优先聘用户籍为岗位所在地或常住岗位所在地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等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现为龙州县在职编外聘用人员的;

  (6)未取得岗位要求毕业证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应聘的。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4月1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1、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龙州县龙州镇龙锦大道毒品检查站三楼,旧城南派出所旁)。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交流中心。

  (三)报名材料:1.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2.个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要求提供原件核验并交一份复印件);3.户口簿(要求提供原件核验并交一份复印件);4.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禁毒办组织实施,报名时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面试人选,由县禁毒办通知入围面试的报名者面试,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五、工资待遇

  经面试、考核合格公示后,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不予聘用;试用期内表现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按龙州县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由县财政统一拨付。

  六、其他

  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聘用期满后,由县禁毒办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予以续聘;不合格者,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解除劳动用工关系,不再续聘。

  联系电话:0771-8830976(龙州县禁毒办)

  0771-8830013(龙州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州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附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崇左市龙州县中国红军第八军纪念馆招聘公告

      

      广西崇左市龙州县中国红军第八军纪念馆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龙州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思想素质;

      (二)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爱岗敬业;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做事细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现为龙州县在职编外聘用人员的;

      (六)未取得岗位要求毕业证的;

      (七)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合应聘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安保文物巡查员

      招聘人数:2人

      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其他要求:男女不限,年龄要求:男性18周岁-50周岁,女性18周岁-45周岁;不限学历,服从单位管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二)讲解员

      招聘人数:5人

      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其他要求: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35周岁,身高要求: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30日。

      报名地点:龙州县独山路43号(龙州起义纪念馆)

      报名方式:应聘者自行下载打印《龙州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好,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报名点报名。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中国红军第八军纪念馆共同组织实施。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人员。收到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经面试确定聘用人员后,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确定聘用人员后,报龙州县编外联席办备案,与中国红军第八军纪念馆签订编外聘用合同,合同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中国红军第八军纪念馆聘用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执行方案》的工资标准执行。同时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拨付,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缴。日常管理和下乡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未尽事宜由龙州县编外联席办、中国红军第八军纪念馆具体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1-8812446

      邮箱:gxlzbwg@126.com

      附件:龙州县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