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市龙州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招聘人数:11名。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工作岗位:本次招聘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各乡镇禁毒工作需要,相应安排到各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
工作职责: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禁毒办组织、督促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指定专人或禁毒义工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结对帮教工作,督促其定期进行检测;协助有关部门提供就业指导、法律援助、民政救助等服务。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没有参与、支持“功”等组织和非法组织活动,无犯罪记录,作风正派,品德端正。
2.热爱禁毒事业,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建档立卡贫困户、退伍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8米以上,裸视力在5.0以上,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残疾、无纹身、无重听、口吃、色盲;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个别有特长、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5.在同等条件下,具有龙州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警校毕业生、退伍退役军人,法律专业、文秘专业、中员、受过党政组织表彰奖励的人员优先聘用;
6.由于无住宿安排,优先聘用户籍为岗位所在地或常住岗位所在地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等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现为龙州县在职编外聘用人员的;
(6)未取得岗位要求毕业证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应聘的。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4月1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1、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龙州县龙州镇龙锦大道毒品检查站三楼,旧城南派出所旁)。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交流中心。
(三)报名材料:1.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2.个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要求提供原件核验并交一份复印件);3.户口簿(要求提供原件核验并交一份复印件);4.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禁毒办组织实施,报名时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面试人选,由县禁毒办通知入围面试的报名者面试,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五、工资待遇
经面试、考核合格公示后,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不予聘用;试用期内表现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按龙州县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由县财政统一拨付。
六、其他
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聘用期满后,由县禁毒办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予以续聘;不合格者,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解除劳动用工关系,不再续聘。
联系电话:0771-8830976(龙州县禁毒办)
0771-8830013(龙州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州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广西崇左市龙州县中国红军第八军纪念馆招聘公告
广西崇左市龙州县中国红军第八军纪念馆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龙州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思想素质;
(二)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爱岗敬业;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做事细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现为龙州县在职编外聘用人员的;
(六)未取得岗位要求毕业证的;
(七)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合应聘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安保文物巡查员
招聘人数:2人
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其他要求:男女不限,年龄要求:男性18周岁-50周岁,女性18周岁-45周岁;不限学历,服从单位管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二)讲解员
招聘人数:5人
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其他要求: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35周岁,身高要求: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30日。
报名地点:龙州县独山路43号(龙州起义纪念馆)
报名方式:应聘者自行下载打印《龙州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好,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报名点报名。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中国红军第八军纪念馆共同组织实施。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人员。收到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经面试确定聘用人员后,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确定聘用人员后,报龙州县编外联席办备案,与中国红军第八军纪念馆签订编外聘用合同,合同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中国红军第八军纪念馆聘用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执行方案》的工资标准执行。同时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拨付,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缴。日常管理和下乡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未尽事宜由龙州县编外联席办、中国红军第八军纪念馆具体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1-8812446
邮箱:gxlzbwg@126.com
广西崇左市龙州县事业单位2023年免笔试招聘人员岗位表
岗位序号
| 工作去向
|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用人方式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 联系方式
| ||||||
专业要求
| 学历
要求
| 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职称或职业资格
| 其他条件
| 联系地址
| 咨询电话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
| 到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
| 龙州县响水镇、下冻镇、金龙镇、武德乡、彬桥乡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管理员
| 管理岗九级
| 实名编制
| 5
| 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38人公告
大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崇左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崇左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大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岗位38名,其中男性26名,女性12名,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各种警务活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2日至2005年9月22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业技能,报考乡下派出所、监管场所、特巡警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等基层一线单位的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5.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2.近两年以来从大新县公安机关离职的; 13.未取得岗位要求毕业证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在职辅警人员报名。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0771—3627695。 2.报名地点:大新县公安局办公楼712会议室。 (二)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9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征信报告、户口簿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和本人户口簿一起复印),个人简历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审查及考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招聘考试。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法律基本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100分制。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100分制。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人民体能测试标准进行。测试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女子组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 (三)考试成绩计算 1.考生考试成绩=知识考试成绩X40%+面试成绩60%; 2.考生考试成绩(含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等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辅警职位出现缺额或者新增员额,招聘单位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补录。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结果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政审。由招聘单位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审查。 体检、政审参照有关考核录用标准进行,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依照考生考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经政审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由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不满一个月的按日均算报酬;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解除劳动用工关系。辅警人员不提供住宿,伙食安排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作时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均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休假。 (二)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参照现聘用辅警标准发放。 六、费用来源 辅警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划拨保障。 七、注意事项 (一)大新县公安局将通过大新公安宣传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招聘、面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处理,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今后不再予以聘用。 (四)被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聘用及后续报考我局其他辅警岗位资格。
大新县公安局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