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启事

  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2.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3.35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4.能长期从事本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优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参加非法组织的;

  5.其他不宜招聘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况。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现场报名:请有意向人员带上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健康局五楼人事股报名。

  2.网络报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ynqwsjrs@163.com。

  3.邮寄报名: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邮至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报名时间招满即止。

  四、聘用办法

  经面试、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面试由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签订聘用合同,两年一聘。薪酬待遇5000元/月(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保、公积金等)。

  五、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提交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1张。所有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如报名人数超过20人,我单位将对提交个人材料的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人选参加面试。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的资格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资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办公地址: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那元路88号。

  联系电话:0771-4782027

  

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日

  附件: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公告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男性司法若干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司法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职业技能;

  (三)符合司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年龄、身体等条件。

  聘用司法主要从事与审判相关的警务保障工作,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2.年龄在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复原、转业军人文凭放宽至高中学历;

  5. 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持有B1以上(含B1)驾驶执照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

  6.在同等条件下,人民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中员、高学历、或具有其他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择聘;

  7.具备招聘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一)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南宁市财政支付,按南宁市委编办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计发基数和计发比例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42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通过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邮寄及网上投递简历。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217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679121。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须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附照片);

  (2)自荐书;

  (3)身份证;

  (4)户口本;

  (5)学历书;

  (6)驾驶证;

  (7)其他证件、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体能考核

  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体能考核: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四)体检

  根据个人表现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六)公示

  综合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广西法院内外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本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七)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中院党组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批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日

  附件: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司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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