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招聘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3人公告

  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第二批)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南宁市委编办 南宁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南人社发〔2022〕4号)、《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2022-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通知》(南武人才办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为解决武鸣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紧缺问题,2022年计划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第二批)2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在南宁市武鸣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8月1日(如18-30周岁,为1991年8月2日至2004年8月1日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

  7.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南宁市武鸣区政府网等网站发布。

  (二)考生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7日18:00。

  2. 报名要求:应聘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将《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个人求职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wmzp2022@vip.163.com。报名后,所有考生都要加入“2022年武鸣区乡镇教师岗位招聘群”,QQ群号为“747255552”,并留意Q群发布的相关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考生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工作组通过电话方式告知考生。

  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武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程序核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增设筛选环节

  1.岗位招聘1人的,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不超过5人(含5人),该岗位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为面试人选;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5以上比例的,视报名情况,增设筛选环节,考生需先进行统一面谈或知识测验,再根据面谈或知识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谈或知识测验的具体时间、地址及相关事宜由城区教育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谈或知识测验人员。

  2.面谈或知识测验。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以上比例的需进行面谈或知识测验,面谈或知识测验工作由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根据面谈或知识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说课,若面谈或知识测验入围最低成绩出现同时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说课环节。面谈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说课环节。

  (六)说课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说课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现行使用的教材。应聘者根据指定的年级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内容进行说课,备课时间2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说课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行量化打分,由考官现场评分,现场宣布成绩,应聘者现场确认有效, 按照说课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选。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考察。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考察报告,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八)体检。按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九)公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说课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武鸣区政府网站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十)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

  四、有关要求

  (一)报考期间,考生应及时了解南宁市武鸣政府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及时关注。

  (三)招聘咨询电话: 0771—6224125 苏老师、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2022年8月1日

  

  附件1: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第二批) .xls

  附件2: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报名表(2).xls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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