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贺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30人简章

  贺州市公安局2022年9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贺州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效人力资源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37号)等文件精神,贺州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详见附件1)。现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四)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学历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六)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心理素质好;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在学历上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学历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1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14.现役军人;

  15.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学生;

  16.属贺州市公安局(含八步分局、平桂分局)在职在岗辅警或辞职不满1年以上的;

  1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接受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一:2022年9月16日,报名地点:贺州市委党校(八步区南环路与园博大道交汇西北侧)退役军人招聘会现场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二:2022年9月19日和9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主楼602室)。

  报名咨询电话:0774-5239261。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须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校验)及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并提交《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有关要求和明示事项: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由贺州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其中,现场报名的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对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

  (三)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须按要求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开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边远或艰苦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公布。

  四、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

  (一)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2022年9月下旬在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进行。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分批次按先上机考试、后体能测评的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批次的考生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同一天内进行完毕),每个批次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上机考试,上机考试合格的(交卷后即出成绩、即可判明是否合格),随后即进行体能测评。建议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参加,以便于上机考试合格后立即参加体能测评。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招聘单位安排的上机考试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候考室报到和现场验证。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上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上机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见《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4)。

  (三)上机考试采取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

  (四)上机考试成绩考试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方可参加本次招聘下一个环节即体能测评活动。

  (五)参加了上机考试并合格的考生,请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上机考试成绩通知单》立即到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田径场体能测评处报到和参加体能测评。所有上机考试合格、具备参加体能测评资格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六)退役军人可免予参加上机考试,直接进入体能测评。

  (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0

  

  ≤14′3

  

  1000米跑

  

  ≤4′40′

  

  ≤4′50′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件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三项内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非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五、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原则上从所有通过上机考试和体能测评的考生中按照个人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岗位拟聘用职数与报考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5名考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三个分数的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面试合格。

  六、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一)普通勤务辅警职位:总成绩包括机试和面试成绩,两者权重分别为50%、50%,即:招聘总成绩=机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退役军人可免予参加上机考试,即: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2022年9月下旬,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未体检入围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以及考察本人是否有不良的个人征信记录(可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人民银行开具)。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应当书面提交申请进行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按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核实后按排名进行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零一个月)。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实行层级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简章工作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2年10月。

  九、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如岗位出现空缺,市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十、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待遇约为3700元(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5)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等。报名应聘后,坚持每日健康打卡,不要前往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加应聘各环节,考生体温值<37.3℃,出示广西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绿码,必要时按要求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且全程佩戴口罩。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贺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市公安局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凡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测、笔试、面试、专业考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辅警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

  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

  贺州市公安局部咨询电话:0774-5239261

  贺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监督电话:0774-5127242

  附件:

  1-贺州市公安局2022年9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2-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实施规则.doc

  4-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doc

  5.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贺州市公安局

  

2022年9月15日

  

      


    2022年广西玉林市特岗教师招聘650人公告

      

      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2〕1号)精神,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指标650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县本次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50名,其中:小学350名、初中300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一)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类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生需具有相应的书,对于在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报名。应届本科、师范类生是否取得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含我县控制数、非实名编制聘用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 7月11-18日(考生及时关注报名是否成功)。

      2.资格审查: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7月21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我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二)现场复核验证。

      1.复核验证时间:2022年7月21-22日(上午8:20-12:00,下午3:00-6:00)。

      2.复核验证地点:教育局一楼。

      3.复核验证对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4.报考人员携带验证材料如下:

      网上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学信网查询报告、、书、就业协议书等。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所有证件都必须验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且签上本人姓名),生毕业证书未明确是否属于师范类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是否属于师范类的证明和入学当年的招生计划,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附上封面(式样见附件2),封面统一用A4纸打印。就业协议书不用复印、装订。验证合格后上交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直接张贴在资格复核封面2张,用于办理准考证1张)。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在复核验证时间内不提交审核,则作为自动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资格,逾期不再审核且不作为优先录用依据。

      如需要参加同分比较的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提交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表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需经办人签名,留存办公电话,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党员、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如不在复核验证时间内提交审核,则作为自动放弃同分比较的优先资格,逾期不再审核且不作为同分比较的优先依据。

      5.现场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场地时应佩戴口罩进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查验。须持本人参加复审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验证。请各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服从安排。

      (三)考试。

      对申报我县特岗教师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现场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集中到城进行笔试。

      1.考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22年7月31日(如有更改以最新公告为准)。

      3.考试地点: 博白镇第二小学。

      4.准考证领取:对申报我县特岗教师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现场复审合格的人员,请关注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bai.gov.cn/通知,在考试前两天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本次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

      (四)成绩确定及同分处理办法。

      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如遇成绩相同,依次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学历、荣誉、毕业院校、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确定名次先后。

      只有1人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分数必须达到所有考生分数的平均分的60%及以上,方可按程序录取。

      (五)拟录取及补录。

      第一批次拟录取: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招聘原则和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第一批次签约对象。如果有的学科生源不足,则在所有未录取的考生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拟补录:如果因第一批次录取对象放弃签约机会,需要进行补录,则在所有未录取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另行公布。

      (六)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所在镇派出所开具的遵纪守法证明、现实表现材料(注: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开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待业的往届毕业生由居委会开具)。

      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含被考察对象的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审查)

      (八)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将拟聘人员在广西特岗招聘报名平台和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组织培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新教师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约上岗

      (一)经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与培训、考试、体检合格人员于9月5日前签订合同,正式聘任为我县特岗教师。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违约者将由县教育局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二)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9月3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22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七、相关政策

      (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统筹盘活调剂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为3年聘用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无空编的可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待腾出空编后,优先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

      (二)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按政策要求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 (2009) 21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的特岗教师需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八、

      1.本次招聘各公告及信息均发布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http://tgjszp.gxeduyun.edu.cn/、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bai.gov.cn/,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并执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另行通知。

      2.本公告解释权归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县教育局代)

      

    2022年7月8日

      

    附件1:2022年特岗教师学科名额人数分布.xls

      
    附件2: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核材料封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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