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桂林市招聘中小学教师2289人公告
桂林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桂林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桂林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校共设公开招聘岗位1008个,计划招聘教师2289名。市、县(市、区)招聘情况如下:
桂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97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205名);
桂林市临桂区中小学校:招聘320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299名);
桂林市象山区中小学校:招聘28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秀峰区中小学校:招聘33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31名);
桂林市叠彩区中小学校:招聘38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七星区中小学校:招聘47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雁山区中小学校:招聘1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6名);
桂林市灵川县中小学校:招聘124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兴安县中小学校:招聘193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19名);
桂林市永福县中小学校:招聘10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90名);
桂林市阳朔县中小学校:招聘96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46名);
桂林市灌阳县中小学校:招聘19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96名);
桂林市龙胜县中小学校:招聘97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3名);
桂林市资源县中小学校:招聘68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平乐县中小学校:招聘149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86名);
桂林市荔浦市中小学校:招聘81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74名);
桂林市恭城县中小学校:招聘277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全州县中小学校:招聘117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其他说明”栏中注明“使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属于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连续工作满1年以后,根据《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市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编〔2020〕15号),在学校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学校直接考核办理入编手续。未作此说明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岗位。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将于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学历、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学历、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在报考时未能获得书的,原则上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要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考取的相应材料,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在报考人数未超过1:3报考比例时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环节;报考人数大于1:3比例的统一参加笔试进行筛选;
(四)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五)明确为招聘退役士兵和军嫂的岗位,只限桂林籍退役士兵和驻军桂林市军嫂报考,报名时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退役证和现役军人配偶证明;明确为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岗位,只限建档立卡贫困子女高校毕业生报考;
(六)明确为招聘代课教师的岗位,只限代课人员报考,条件可按相关规定适当放宽;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8日至2003年6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中、高职称的年龄可分别放宽到40和45周岁以下(含40和45周岁);个别岗位因特殊需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年龄可适当放宽,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设置。
3.本市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试。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已被桂林市中小学校赴区内外高校“双选会”招聘签约的人员,本次招聘不得再参与报名。否则,取消原报考岗位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6)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桂林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lin.gov.cn/)、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各县(市、区)教育局网站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桂林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lin.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与资格审查及缴费(6月28日—7月3日)
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uilinjszp/index.aspx)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单位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要一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8:00至7月2日17:30。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市、县(区)教育局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6月28日10:00至7月2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其中7月2日16:00前提交报名的必须在7月2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7月2日16:00后至17:30前提交报名的必须在7月2日18: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7月2日17:30至18:3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建议考生尽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桂林市教育局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桂林市中小学教师的处理。
招聘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审查不严,造成一定影响的人员要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7月2日18:30。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核对。
3.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含报考有免笔试要求的岗位,若未达到笔试筛选要求按先交后退处理)应于6月28日至7月2日19:00期间登录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uilinjszp/index.aspx)统一支付报考费(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审查通过就即时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为每人每科50元,2科共计10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已缴报考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桂林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报名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须经市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7月4日9:00至12: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改报后应在7月4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平台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应于7月4日12:00前完成改报人员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4.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的方法及时间
报考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uilinjszp/index.aspx)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自行备好以用于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7月9日8:00—7月10日24:00。
准考证是报考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网上报名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771-3925092。
5.开考比例
除乡镇及以下招聘岗位外,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须由招聘单位主管局书面函告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7月8日前公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2.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11日(星期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https://gx.bmpta.com/guilinjszp/index.aspx)。
(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含免笔试的报考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可传真)。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时间:2021年7月17日在桂林教育局网公告栏上公布。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面试资格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
实行严格资格复审制度。笔试结束后,桂林市教育局对进入市直属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各县区教育局对进入各县区中小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含免笔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无误后的人员才能进入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下载打印《2021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要求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须主动向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隐瞒身份骗取报考资格的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和学历、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报考人员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7月30日前)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市直属学校教师面试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县(区)中小学教师面试由各县(区)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时间:2021年7月3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共同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在桂林市教育局网站、桂林市人才网站、各县(市、区)教育局网站上发布。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2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试讲或“试讲(说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开展。具体面试方式按照《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明确的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2×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六)考核(8月10日前)
1.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职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属于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选,具体方式由各招聘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并公告);若面试成绩也一致的情况下,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2.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组负责考核。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需要到门去查实)、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
4.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体检
1.经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分别负责组织本辖区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者,即被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桂林市教育局批准,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桂林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后因不予聘用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再次进行最后一次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无教师资格人员可约定1年)。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⒊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3-2820034;电子邮箱:zglsjyjjjz@guilin.gov.cn。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桂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咨询等事宜,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桂林市教育局0773-2823517
临桂区教育局0773-5582025、5580901
象山区教育局0773-2150555
秀峰区教育局0773-2835332
叠彩区教育局0773-8997096
七星区教育局0773-2183606
雁山区教育局0773-3552881
灵川县教育局0773-6812234
兴安县教育局0773-6098311、6228169
永福县教育局0773-8516663
灌阳县教育局0773-4215581
阳朔县教育局0773-8886821、8811115
龙胜县教育局0773-7516301
资源县教育局0773-4315138
平乐县教育局0773-7884174
荔浦市教育局0773-7223922
恭城县教育局0773-8216231
全州县教育局0773-4819820
(二)特别提示: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71-3925092
附件: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版).xls
桂林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2021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13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岗类型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为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研究期间聘用并支付劳动报酬,协助科研项目负责人从事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以及科研辅助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不纳入学校教职工管理。
二、招聘原则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二)采取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批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能够服从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符合《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六)本次招聘原则上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五、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8日至6月28日,未招满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者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扫描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加盖学校公章的学历成绩单扫描件等)存进一个文件夹,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压缩文件包(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纸质材料投递),文件包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电子邮箱:gxcjxyrsc532@126.com。
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负责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组织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学校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学校批准的岗位指标内,由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对其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行把关。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面试考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四)体检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信息。
(六)聘用
体检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根据相关规定,应聘人员与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试用期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
六、聘用期限
科研助理岗位聘用时间为一年。
七、管理考核
各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对科研助理的聘任管理承担主体责任,科研助理的具体管理实行项目(平台)主持人负责制,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是科研助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管理、绩效考核、薪酬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聘岗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要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年度考核机制。对参与涉密科研项目的科研助理,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要求,确保安全。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771-3852561(人事处);0771-3858210(科研处)
监督举报电话:0771-4928493
广西财经学院
2021年6月18日
2021年广西江滨医院精神科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2021年精神(心理)科招聘公告
我院计划招聘精神(心理)科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要求及报名方式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需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持虚假证件报名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参与非法组织的;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学历和任职资格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6月11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报名所需材料整理为压缩包(大小不超15MB),并以应聘岗位(专业)+学历+姓名为格式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byyrsk[at]163[dot]com: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二)个人简历;
(三)学历、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相关资质等证书扫描件;
(四)撰写论文或科研课题的,提供所写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内容扫描件;提供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封面、项目成员有个人姓名页面、有相关审核部门盖章页面扫描件;
(五)其他获奖证书扫描件;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安排
专业技能考核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试的,按弃权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771-2080006;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河堤路85号 广西江滨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530021;
邮箱:jbyyrsk@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2021年6月3日
2021年广西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副处级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凤亭河、屯六、屯村、晓村水库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械设备运行维护、雨情水情观测、防汛抗旱、水资源保护和农田灌溉服务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人事科,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北大道131号。
(2)网上电子邮件报名。请考生准备好材料将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发送到报名邮箱:fthskrsk@126.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考生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职称证复印件1份。
(3)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名称)。
采取现场报名的,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用于现场审核。以上材料还须同时提供电子版。
4.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则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报名时现场审查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技术职称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审核通过的,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准考证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领取或笔试前在考场领取。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分值
考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分专业),分值满分为100分,时限120分钟。
2. 笔试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3.笔试成绩公布
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命制,由专业机构统一阅卷评分。评分结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
1. 面试人选确定
(1)具有财会类中级职称以上应聘财务管理岗位2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其余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 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前7天,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则顺序递补面试人选。
3. 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 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考生成绩须达到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立即公布,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1. 具有财会类中级职称以上应聘财务管理岗位2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总成绩。
2. 其余岗位的考生,以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作为考生最后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比例为4:6(即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核
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放弃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的,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管理中心领导班子研究,按照考试成绩、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如考核人选不合适岗位工作需要的,该招聘岗位空缺。
(八)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由管理中心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列入自治区保健委员会规定的医疗承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愿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若出现因考核、体检无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等情况,需要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将在公示中加以注明。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管理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管理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达到要求的不再聘用。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等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为保持管理中心职工队伍的稳定,考生被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须满5年。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753768
七、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后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行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少媛、文显付,联系电话:0771-4122496。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