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招聘协查员简章

  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1年公开招聘协查员简章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08]109号)以及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组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劳社字[2008]3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1年公开招聘协查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二、招聘人数

  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招聘人数为1人。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对工作认真负责;

  (3)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法律专业毕业或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能适应室外工作环境(该岗位工作地点为苏圩镇)。

  四、招聘程序

  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的招聘工作由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队伍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8月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及报名地点:报名者须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南宁市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所有证件原件备查),到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A座二楼0219办公室)报名。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2、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由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聘用

  体检合格后与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及其他

  1、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的岗位补贴分为2800元/月、2900元/月、3000元/月、3100元/月、3200/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部分)五个档次,初入职为2800元/月,在岗工作满两年且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晋升至下一档次。

  2、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实行执证上岗,每位协查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否则不予以录用。

  

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1年8月2日

  附件: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1年南宁市江南区水利局公开招聘水管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水管单位编外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水利局水管单位编外工作人员15名,工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延安镇、江西镇农村地区,岗位详见《2021年江南区水利局水管单位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专业不限,详见附件1。

  3.有相关工作经验及驾驶经验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6楼613办公室(南宁市江南区水利局),联系电话:0771-4977145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报名形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交材料形式,江南区水利局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根据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到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政审、试岗、实务操作等,考察试用期为一个月,待局属领导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二、三类岗位标准执行,二类岗位工资标准为2730元/月,三类岗位工资标准为2530元/月,均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1:2021年江南区水利局水管单位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江南区水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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