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南宁江南区委巡察办招聘简章

  

2020年江南区委巡察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高质量完成区委巡察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我办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委巡察办编外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20年江南区委巡察办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员,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

  
3.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

  
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日至4月11日。

  
2.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扫描或拍照发送至江南区委巡察办

  
邮箱(jnqxcjb@163.com),江南区委巡察办审核电子材料后另行通

  
知报名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3.材料审核地点: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委巡察办A0822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4979683。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及实际操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分数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试岗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按从高至低以1:1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试岗考察。

  
六、体检

  
试岗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自行体检,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江南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委巡察办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岗位标准执行(二类岗位约253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江南区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2020年广西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招聘15人简章

  

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简章

   根据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教育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数共计15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岗位计划表》,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根据经开区管委会审定的工资待遇核发。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合格学历、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岗位计划表》)。

   7.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格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1月15日为计算基数(如:50周岁及以下,为1970年1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学籍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人员。

   7.有国家助学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8.已被聘为经开区编外聘用教职工的在岗人员。

   9.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各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岗位计划表》(登录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nnda.gov.cn/下载),连同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原始学历和后学历)证书、学位(原始学位和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方式

   由各招聘单位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学历、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及教育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及其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其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四、面试

   (一)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参加面试,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现场备课、试讲方式或现场备课试讲、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二)报考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分数较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调剂

   面试结束后,对无人报考或开考后无合适人选的空缺岗位,可视情况将同意调剂的考生调整到专业对口的空缺岗位。

   六、体检

   (一)根据面试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二)参加体检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三)教师岗体检标准参照认定体检标准;非教师岗体检标准参照入职常规体检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或事业单位及有关规定执行。全部体检项目都完成且所有项目都合格的才视为体检合格。

   (四)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不能列为聘用人员。

   (六)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开区管委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由经开区文体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要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3.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人事、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和劳动人事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九、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费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950207;

   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咨询电话:0771-4518838;

   经开区文体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4950507。

2020年广西柳州市柳城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36人公告

  2020年柳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155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柳城县教育系统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2020年柳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能力;

  
(四)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湖北省、武汉市以及重点地区来柳返柳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返柳来柳人员如需报名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八)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时间的计算,以2020年5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4年5月28日(含本日)至2002年5月27日(含本日)之间出生,其他依此类推。若无其他特别说明,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九)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尚未取得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本次招聘,若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先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2020年柳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报考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8日—2020年6月8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现场递交或者邮寄至柳城县教育局人事股(邮寄材料建议通过EMS邮寄)。

  
报名或邮寄材料地址:柳城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柳州市柳城县大埔镇文昌路2号,邮编:545200,联系电话:0772-7613460)。

  
(2)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柳城县教育局人事股电子邮箱lcjyjzp@126.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年柳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复印件,2020年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就业推荐表;

  
(4)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不需提供);

  
(5)岗位所要求的书复印件(尚未取得的2018、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不需提供);

  
(6)部分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落款须盖有工作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报主管部门核准。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资格条件不符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基础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6月份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笔试公告。

  
3.柳城县中学的语文教师岗位、柳城县实验高级中学的语文和数学教师岗位、柳城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及幼儿园教师岗位需进行笔试,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报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经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笔试程序。其他的岗位属于柳州市2020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范围,当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含)1:3比例时,免笔试;高于1:3比例时,需进行笔试。

  
4.笔试由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城县教育局联合组织。笔试结束后,于当天在笔试地点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笔试的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免笔试的岗位以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必须报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经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2)对于笔试的岗位,笔试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7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3. 面试的组织

  
(1)面试工作由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城县教育局联合组织。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因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五)考核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在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2.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

  
2.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经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能聘用的,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聘用通知下达后,应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或自动放弃的,单位不得再递补聘用对象。

  
四、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772-7613460

  
监督电话:0772-7612732

  
附件1:2020年柳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20年柳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城县教育局

  


2020年5月26日

  

2020年广西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招聘单位: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
2、拟招聘人数:2人。
3、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没有受到过刑事治安处罚;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史;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岗位及相应专业范围:

  

岗位
需求人数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办公室文秘
人员
1
汉语言文学、文秘类等相关专业
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生态环境治理人员
1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给排水等环境化学类专业
如有环境相关工作经验可放宽专业要求

  6、其他要求:35周岁以下;一经录用,必须保证工作满一年。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有意向者请投递个人简历至:gkhjbhj@163.com;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月3日。
2、审查:本单位对应聘人员个人资料进行审查并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2021年1月8日前。具体时间按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3、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
4、聘用:通过面试者,自行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5、待遇:全日制专科学历基本工资为 2600 元/月;全日制本科学历基本工资为 2800 元/月,均按规定缴纳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工资按工资80%比例发放。
四、其他
1、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书等有关资料
2、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证件,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联系人:郑佳幸 联系电话:0770-2069200
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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