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后勤服务中心司机招聘1人公告
2020广西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1人公告(后勤服务中心司机)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后勤服务中心司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中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45周岁,身体健康;
3.有A2驾照,驾驶技术娴熟,有5年及以上驾龄,遵纪守法,熟悉交通安全法规,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熟悉车辆保养维护流程;
5.吃苦耐劳,服从各项工作安排,能接受适当加班,具有一定的抗压能力;
二、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待查,复印件留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9日(周末、节假日不接收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216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3390082 ,5816950。
(二)面试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3000元/月,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工作内容
负责职工食堂的供餐点和就餐点的食材及餐具运送,同时负责商务接待物资的零星采购。负责临时公务接待用车驾驶。
五、注意事项
(一)曾因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全程不收任何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等费用,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为招聘。
(三)应聘者有伪造报名材料、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 才 交 流 中 心
2020年11月26日
2020年广西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3人公告
2020广西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立场坚定,有敬业精神。
(二)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性格开朗,有团队精神,团结同志,为人礼貌,助人为乐,言谈举止得体。
(四)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男女不限,年龄33周岁以下。
(六)无不良纪录和嗜好。
二、招聘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安排在市政府办有关科室。
三、工资和其他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500元,每月发放伙食补助300元,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二)聘用期间,单位负责按期足额缴纳聘用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在其工资中扣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8日至12月3日。
报名方式: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邮箱:rsk7968508@163.com 。本办承诺对所有个人资料进行保密。
(二)资格预审、面试
招聘单位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务能力等。
(四)确定聘用人员
综合各方面情况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联系电话:0771-7968508(传真)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2020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招聘教师(控制数)830人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关于印发来宾市2018-2020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来办发〔2018〕81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8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控制数,下同)共830名,各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7日期间出生),乡镇学校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7日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专业大类参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六)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涉及教师相应职业资格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兴宾区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含控制数、特岗教师)、2020年已通过公示拟聘用的教师(含控制数、特岗教师);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8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使用网络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来宾市兴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打印报名登记表。本次考试报名、考试不收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11:30至2020年8月23日17:00。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含居民来往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下同)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0年8月17日11:30至2020年8月24日17:00。
1.资格审查事项。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单位须在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当日起2日内,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审查结果查询。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打印报名登记表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届时在来宾人才网上公布。
2.打印时间:2020年8月25日8:30至8月28日17:00。由考生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打印如遇问题,请与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联系。《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现场编写教案方式进行,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城区学校岗位需笔试;乡镇学校岗位原则上免笔试,但乡镇学校通过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需增设笔试筛选程序,笔试方式与城区学校岗位笔试方式相同。笔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上午10:00-11:00,地点设在来宾市城南小学。笔试时须携带笔、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2020年9月16日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乡镇学校岗位:通过报名人数不超过1:3比例的岗位考生即确定为面试人选;通过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城区学校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无人合格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适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增补面试人选,按公布实有人选组织面试。
2.面试内容形式。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试讲课题为兴宾区学校现使用的教材。幼儿园教师岗位增加个人五项技能展示、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教师岗位增加现场模拟操作环节。
3.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兴宾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兴宾区人社局和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和外单位专家共7人组成。面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适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6.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7.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笔试岗位(城区学校岗位和增加笔试筛选程序的乡镇学校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四、考核和体检
(一)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相同岗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并列时,则确定面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同时并列时,则通过再次面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一是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二是对应聘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三)体检。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将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顺延递补拟聘用人员。
五、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和兴宾区人社局审核,报来宾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不可超过 12 个月;受聘人员为再次就业的,试用期不可超过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参考笔试、面试的考生,当天须签个人健康承诺书,经现场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合格方能进入考点,考点内保持适当社交距离,进入试场后要求全程戴口罩。
(二)全面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落实审查人员负责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环节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四)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建立诚信档案。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在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三)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当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2020年8月22日至8月23日17:00)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也可能因为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的情况。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或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本方案由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4228091、4228092;
来宾市兴宾区人社局事业股:0772-4220086;
监督电话:0772-4228081
附件: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xls
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13日
2020年广西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招聘15人简章
根据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教育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数共计15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岗位计划表》,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根据经开区管委会审定的工资待遇核发。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合格学历、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岗位计划表》)。
7.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格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1月15日为计算基数(如:50周岁及以下,为1970年1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学籍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人员。
7.有国家助学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8.已被聘为经开区编外聘用教职工的在岗人员。
9.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各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岗位计划表》(登录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nnda.gov.cn/下载),连同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原始学历和后学历)证书、学位(原始学位和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方式
由各招聘单位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学历、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及教育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及其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其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四、面试
(一)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参加面试,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现场备课、试讲方式或现场备课试讲、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二)报考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分数较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调剂
面试结束后,对无人报考或开考后无合适人选的空缺岗位,可视情况将同意调剂的考生调整到专业对口的空缺岗位。
六、体检
(一)根据面试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二)参加体检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三)教师岗体检标准参照认定体检标准;非教师岗体检标准参照入职常规体检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或事业单位及有关规定执行。全部体检项目都完成且所有项目都合格的才视为体检合格。
(四)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不能列为聘用人员。
(六)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开区管委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由经开区文体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要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3.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人事、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和劳动人事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九、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费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950207;
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咨询电话:0771-4518838;
经开区文体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495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