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招聘5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7月12日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招聘岗位一:北海市社会福利院临床医师1名。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民政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2.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服从领导;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参照同级别在编医生工资标准;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招聘岗位二: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中心1名。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民政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2.具有执业资格证,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服从领导;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身心健康,年龄35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工资待遇:工资待遇2500元/月;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招聘岗位三: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护理员3名
岗位职责:护理老人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民政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2.初中学历,尊敬长者,服从安排,能吃苦耐老,具有养老资格护理员资格证优先;
3.身心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工资待遇: 2000元/月;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7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因个人原因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报名提交:
有意应聘者,在招聘时间内,向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办公室提交以下电子材料(邮箱:843286946@qq.com,电子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应聘工作人员-姓名-XX大学),待接到面试通知后,准备好纸质材料,在面试时提交:
(1)《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2)学历、书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及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实。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由办公室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办公室将电话通知面试、考核。经笔试和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办公室解释,联系人:康小姐 联系电话:2230251
北海市社会福利院
2021年7月6日
2021年南宁市武鸣区科学技术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武鸣区科学技术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
招聘岗位:行政秘书股工作人员。
人数:1名。
工作地点:南宁市武鸣区香山大道83号供水大厦4楼。
工作内容:负责文电接收、处理等日常事务、完成股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保密意识强。
(二)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相关计算机应用知识,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中文类、管理类的应届毕业生(2019年-2021年毕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并投递至邮箱:wmxkjj@163.com。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咨询电话:0771-6222177(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2.面试
由城区科技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面试,择优录取。面试者需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
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比例不足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4.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依法与南宁市富济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实行二年一聘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南宁市武鸣区政府聘员管理办法(试行)》中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中的相关规定。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
南宁市武鸣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