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引进4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实施办法》(来发〔2014〕25号)、《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办法》(来人才发〔2020〕8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委决定开展引进专业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

  

(一)引进岗位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来宾市服务业发展中心4人。

  

(二)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

  

2.积极要求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艰苦朴素,模范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

  

4.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具有大学本科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为财政学、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经济与金融、金融投资学、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进行。通过邮寄报名的人员需电话联系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法规科,确认报名信息。报名者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下载《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以邮戳为准)或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到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名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3日。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7日

  

(三)确定考核人选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且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即确定为考核人选;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但人数与计划招人数比例超过1:1的,报考人员须参加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的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确定考核人选时间:2022年1月上旬(待定)

  

三、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成立考核小组,对入围考核的人员在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参加接受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不合格的报考者一律不予聘用。

  

(二)体检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拟引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负担。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我单位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将从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2021年1月(待定)

  

四、审批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引进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由党组研究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整理聘用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政策享受五险一金,按《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实施办法》(来发〔2014〕25号)《来宾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8〕7号)和《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享受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21年1月下旬前。(待定)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规定执行。

  

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东前411办公室

  

咨询电话:0772-4278786;邮箱:lbsfgw@126.com

  

附件1: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计划表.docx

  

附件2: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报名表.docx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原文标题:2021年广西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4af0972de9c4441004e44f01c943bdf3)

2021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13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岗类型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为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研究期间聘用并支付劳动报酬,协助科研项目负责人从事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以及科研辅助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不纳入学校教职工管理。

  二、招聘原则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二)采取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批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能够服从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符合《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六)本次招聘原则上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五、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8日至6月28日,未招满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者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扫描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加盖学校公章的学历成绩单扫描件等)存进一个文件夹,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压缩文件包(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纸质材料投递),文件包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电子邮箱:gxcjxyrsc532@126.com。

  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负责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组织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学校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学校批准的岗位指标内,由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对其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行把关。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面试考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四)体检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信息。

  (六)聘用

  体检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根据相关规定,应聘人员与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试用期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

  六、聘用期限

  科研助理岗位聘用时间为一年。

  七、管理考核

  各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对科研助理的聘任管理承担主体责任,科研助理的具体管理实行项目(平台)主持人负责制,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是科研助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管理、绩效考核、薪酬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聘岗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要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年度考核机制。对参与涉密科研项目的科研助理,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要求,确保安全。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771-3852561(人事处);0771-3858210(科研处)

  监督举报电话:0771-4928493

  附件1: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

  附件2: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

  

广西财经学院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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