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50名辅警

  

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安机关勤务辅警:50人

  因工作的特殊性,勤务辅警适合男性。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8月10日至2005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身高不低于1.65米;有纹身者不予聘用。

  (六)自愿服从县公安局统一工作分配。

  (七)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等受到处罚的,或因酒驾、醉驾或毒驾被处罚过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教师及其他行业的执业资格证书的;

  8.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规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岗辅警;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8月18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其中8月12日至8月13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灵山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荔香大道)

  (四)联系电话:0777-6529013

  (五)报名所需材料

  填写《灵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及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除相片外其他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户口簿,要求:地址页(即第一页),本人页。

  2.本人身份证,要求:正、反两面。

  3.学历证书,要求:有证书编号,有本人照片及毕业信息。

  4.本人照片,要求: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退伍证,要求:有证件编号,有退伍相关信息。

  6.服役期间表彰奖励证书。要求:有奖励项目名称、表彰单位及公章,表彰时间等。

  (六)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为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生所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招聘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经审核后为报名。

  注意事项:

  全程审查。在测试考试前,将公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但是,应聘资格的审查将贯穿招聘全流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有伪造、假冒、修改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七)审查结果查询。审查结束后,将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考生可在体能测试前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

  

测试考试

  (一)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即可参加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1000米长跑,50米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每项占25分,具体评分标准附后。

  注意事项: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自觉放弃测试。

  (二)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基本法律知识,以及当前时事要点等。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10分:

  1.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退役军人

  3.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民警配偶、子女。

  考生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只加分一次,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以上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不真实的,不予加分。

  (三)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考试综合成绩折算方法。按照面试成绩占45%、笔试成绩占35%、体能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免试情形。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且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体能测试、笔试并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退役未满一年的(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2.获得团级以上单位表彰的;

  3.曾在新疆、、青海等地区服役的。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交通支队五大队招聘15人公告

  

  钦州市公安局交通支队五大队招聘协勤工作人员的公告

  参照《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勤工作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公安民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巡逻防范等工作。具体由钦州市公安局支队五大队统一管理、调配和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5人,其中男性14人,女性1人。

  (二)招聘岗位

  岗位一:13人。

  岗位二: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适当放宽。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有纹身者不予聘用。

  (六)自愿服从统一工作分配。

  (七)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受到处罚的,或因酒驾、醉驾或毒驾被处罚过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教师及其他行业的执业资格证书的;

  8.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从事过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3月31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到钦州市公安局交通支队五大队(钦州港晨光路67号)3楼文秘宣传中队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填写《钦州市公安局支队五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附报名所需材料。

  (三)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本人户口簿,要求:住址页(即第一页)、本人页。

  2.本人身份证,要求:正、反两面。

  3.学历证书,要求:有证书编号,有本人照片及毕业信息。

  4.本人照片,要求: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5.退伍证,要求:有证件编号,有退伍相关信息。

  五、薪酬待遇

  平均工资待遇约为2800元/月(包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参照《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六、报名咨询联系方式:李警官,0777-3880096。

  

钦州市公安局交通支队五大队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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