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招聘3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前
根据工作需要,现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物业管理岗位1名、白蚁防治岗位2名。
二、岗位职责
物业管理岗位:协助做好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白蚁防治岗位:协助做好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和灭治工程的具体实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12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
4.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2003年7月12日至1971年7月12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持有中级职称或从事相关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
2500元/月左右,食宿自理。试用期一个月。
(二)休假待遇。
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按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五、报名时间
请有意向的应聘人员在2021年7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及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格式附后)电子版发送至我中心办公室邮箱(gxhcfc@163.com)。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反映到应聘人员档案所在管理部门。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的通知参加面试。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
应聘者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招聘人选。
根据面试及审查结果,提交中心领导班子议定,择优录用。
联系电话:0778-2259199。
附件: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21.7.12.doc
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2日
2021年广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21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民生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民生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自治区民乐路机关办公区和其他区直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五象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五象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自治区五象机关办公区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宅区综合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宅区综合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周转房住房以及区直未售公有住房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保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保障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行政用地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管理事务性工作。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南湖小院、新民小院、星湖小区、星湖公寓、青秀小区和青秀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水库的管理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周边自治区人民政府后续用地的规划、建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周边园林绿化工作。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区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和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全区公务用车使用情况、配备更新的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公务用车使用监管和运行成本监控技术工作,以及自治区公务用车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自治区重大活动公务用车调度具体工作;协助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车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车队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为:承担自治区四大班子和省部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自治区重大会议、公务接待、调研应急等公务用车以及自治区省部级领导干部机动用车服务保障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六)本公告中高校毕业生包含2021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七)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7.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其他形式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7月26日8:00至7月30日18:00期间登陆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提交报考申请。2021年7月30日18:00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规定,需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缴纳考试费50元,缴费时间为2021年8月3日8:00-8月4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不需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需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7月29日8:00至8月2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后可查询)。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后仍未查询到审查结果的,请及时向招聘单位反映,并提供报名材料及报名成功的网站截图,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视为报名成功。
4.需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17日8:00—8月21日9:30。
(三)考试。
考试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实际情况,当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0时,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当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超过1:10时,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若出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超过1:10,但由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未按时缴费,导致最终报名成功人员未超1:10的,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该岗位已缴费考生考试费将退回考生。
1.笔试 。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60分(含)以上为合格。笔试人员须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可于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阅。
2.确定面试人选。
(1)需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不需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进入面试人员需按照面试公告中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从报名系统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书;
(3)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4)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5)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档案、组织关系证明;
(6)其他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4.发布面试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请报名人员自行关注。
5.实施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成绩计算
(1)有笔试环节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直接面试岗位的总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
(四)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有笔试环节的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比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核中若出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考核人选自愿放弃考核和聘用资格、考核人选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核工作无法完成的情况,则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确需进行递补的,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有笔试环节的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个人重要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真实,个人履历、经历情况不清,不能进行有效考核的。
3.自愿放弃考核或聘用资格的,须提交书面材料至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则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确需进行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组织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和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2810883。
(四)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陆** 0771-2803046;田** 0771-2805487。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7月14日
2021年广西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副处级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凤亭河、屯六、屯村、晓村水库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械设备运行维护、雨情水情观测、防汛抗旱、水资源保护和农田灌溉服务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人事科,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北大道131号。
(2)网上电子邮件报名。请考生准备好材料将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发送到报名邮箱:fthskrsk@126.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考生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职称证复印件1份。
(3)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名称)。
采取现场报名的,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用于现场审核。以上材料还须同时提供电子版。
4.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则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报名时现场审查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技术职称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审核通过的,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准考证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领取或笔试前在考场领取。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分值
考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分专业),分值满分为100分,时限120分钟。
2. 笔试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3.笔试成绩公布
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命制,由专业机构统一阅卷评分。评分结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
1. 面试人选确定
(1)具有财会类中级职称以上应聘财务管理岗位2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其余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 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前7天,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则顺序递补面试人选。
3. 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 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考生成绩须达到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立即公布,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1. 具有财会类中级职称以上应聘财务管理岗位2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总成绩。
2. 其余岗位的考生,以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作为考生最后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比例为4:6(即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核
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放弃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的,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管理中心领导班子研究,按照考试成绩、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如考核人选不合适岗位工作需要的,该招聘岗位空缺。
(八)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由管理中心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列入自治区保健委员会规定的医疗承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愿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若出现因考核、体检无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等情况,需要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将在公示中加以注明。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管理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管理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达到要求的不再聘用。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等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为保持管理中心职工队伍的稳定,考生被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须满5年。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753768
七、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后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行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少媛、文显付,联系电话:0771-4122496。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
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及时补充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隆安县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51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招聘所需条件的人员。隆安县各乡镇卫生院中属于2010年以后参加过渡考试、竞聘上岗、公开招聘新进的人员(即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办法管理的人员)须服务满五年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查看《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下载并填写《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粘贴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报名。上述报名材料经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11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隆安县卫生健康局3楼302室(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03号)。
4.报名及资格审查期间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持“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报名,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名人员报名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工作人员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当场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为资格审查时间。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6月1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6月2日至2003年6月1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资格证、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6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经报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后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和隆安县卫生健康局工作区域内公布。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降低开考比例意见报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一)本次招聘考试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公布后,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考生《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四)疫情防控要求详见考生《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2020〕13号)精神,在疫情防控一线经受考验、表现优秀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交隆安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在基层卫生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招聘考试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联系方式:
1.有关岗位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0771-6529350。
2.监督电话:0771-6522245、0771-6522631。
隆安县卫生健康局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2021.05.11.xls
附件2: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pdf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