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简章

  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

  队(站)部文员1名(限男性),从事战训及其他相关工作;

  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2、具有初中、中专及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 - 35周岁,身高160厘米以上,限男性,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视力不低于4.6,符合消防职业健康标准;

  3、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足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体能测试运动强度较大,存在一定风险,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应主动向监考组说明。);

  5、政府专职员与在职消防员一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应聘人员应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有被伍辞退、解聘记录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工作地点:

  1、城东消防救援站(来宾市兴宾区北四路188号)

  2、凤凰小型救援站(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文化中心旁河鑫社区内)

  四、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2个月内,由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6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制),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和福利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区财政保障,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2200元/月,24小时在岗执勤备战,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3、转正后工资3000-5000元(到手工资),年底13薪(一个月基本工资)。

  4、大队按照政策为政府专职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按照12%比例缴纳)。

  5、与在职消防员一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在岗执勤备战,每月可享受8天轮休假,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0天带薪休假,每年享受1-2次免费体检,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由大队免费提供和发放。

  6、因工作成绩突出,由大队推荐参加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并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扣除绩效、处分等,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线上报名:将个人材料发送至大队邮箱(3313565776@qq.com)

  线下报名:带齐个人材料到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来宾市北四路188号)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至招满即止

  报名材料:简历、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近期个人1寸免冠照

  咨询电话:15613661287(王副站长)

  13788288586(刘班长)

  0772-4211292(办公室)

  

广西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后勤公告

  

  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后勤公告

  根据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来宾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来编〔2013〕140号)的规定,我局拟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中心的后勤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后勤(后勤控制数)1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服从工作安排;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金融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旅游管理和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3日-2004年9月23日期间出生);

  (六)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七)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三、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从2022年9月23日起至9月29日17:00前,应聘人员将《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后勤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直接送达或发送到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邮箱:jgsw2006@163.com。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按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于2022年9月30日前告知报名人员。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不少于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开考。

  (四)考试、体检、考察

  1.考试。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如报名人数超过6名,则取笔试成绩前6名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不超过6名,则取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电话通知。

  考试当天须出示广西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合格的才能参加考试。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本次招聘的考核对象。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人员的待遇

  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文件精神执行。

  (联系人:易惠岚 联系电话:0772-4278235)

  附件1: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后勤计划表.doc

  附件2: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后勤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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