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天等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1名保安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返乡创业园大门保安人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二、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初中以上学历,年龄55周岁以下,男性;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参加过“功”等组织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起-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到天等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并将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交给工作人员审查,报名地址:天等县返乡创业园电商大楼六楼604办公室,联系电话:3522016。

  

(四)面试:由天等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天等县返乡创业园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天等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每人每月1800元(含个人应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费用)。

  

(二)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38人公告

  

大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崇左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崇左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大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岗位38名,其中男性26名,女性12名,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各种警务活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2日至2005年9月22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业技能,报考乡下派出所、监管场所、特巡警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等基层一线单位的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5.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2.近两年以来从大新县公安机关离职的;

  13.未取得岗位要求毕业证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在职辅警人员报名。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0771—3627695。

  2.报名地点:大新县公安局办公楼712会议室。

  (二)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9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征信报告、户口簿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和本人户口簿一起复印),个人简历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审查及考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招聘考试。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法律基本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100分制。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100分制。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人民体能测试标准进行。测试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女子组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

  (三)考试成绩计算

  1.考生考试成绩=知识考试成绩X40%+面试成绩60%;

  2.考生考试成绩(含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等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辅警职位出现缺额或者新增员额,招聘单位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补录。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结果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政审。由招聘单位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审查。

  体检、政审参照有关考核录用标准进行,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依照考生考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经政审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由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不满一个月的按日均算报酬;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解除劳动用工关系。辅警人员不提供住宿,伙食安排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作时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均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休假。

  (二)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参照现聘用辅警标准发放。

  六、费用来源

  辅警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划拨保障。

  七、注意事项

  (一)大新县公安局将通过大新公安宣传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招聘、面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处理,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今后不再予以聘用。

  (四)被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聘用及后续报考我局其他辅警岗位资格。

  附件1:大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大新县公安局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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