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忻城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忻城县应急管理局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忻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实施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忻城县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县招聘一般性工作岗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待遇

  岗 位:一般性工作岗位

  名额及专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不限专业。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三)学历、专业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四)B1驾照以上,3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本地路况。

  (五)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六)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2月22日-12月28日):报名者需提交《报名表》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两寸免冠近照1张,到忻城县应急管理局三楼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土司花园小区南门左边,原民政局物资储备仓库三楼,联系电话:0772-5319396)。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测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聘用岗位的匹配性等相关知识。

  (三)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公布。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公示、聘用及待遇。

  对考核合格人员形成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应急管理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 由县应急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实行试用期管理,时间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续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忻城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250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四、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忻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忻城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来宾市委部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委部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统一战线综合协调中心是来宾市委部所属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公开商调1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商调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统一战线综合协调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六级及以下职员)。

      二、商调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职位要求的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其中调入专业技术岗位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经济、或统计、或会计、或档案、或思想工作、或新闻、或法律、或管理系列的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5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达不到当地干部调出的服务年限要求,不能正常调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商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2年12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商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18:00止。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委部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可编辑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各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扫描件、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各1份。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将以上材料打包并将打包文件命名为XXX商调材料,发送到来宾市委部办公室邮箱(lbstyzx@126.com)。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委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反馈给报名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商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必须确保其商调资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商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来宾市委部组织进行集中面试,择优确定拟调人选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来宾市委部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五)确定拟商调人选

      来宾市委部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拟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本次公开商调工作由来宾市委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委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何睿祖,联系电话:0772—4278099,0772—4278095。

      附件:来宾市委部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2.12.15.docx

      

    来宾市委部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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