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2人公告

  

2022年灵山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考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钦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钦政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2年灵山县面向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已在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钦州军分区工作处备案的驻钦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属(原现役消防部队人员随军家属);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2004年8月1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2年8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8月1日前(含1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灵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2年8月1日之前。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8:30—8月5日17:00。

  

报名前,报考者要对照《2022年灵山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报考者暂不需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考核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1日8:30—8月8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灵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2年8月2日8:30- 8月9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开考比例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9月19日8:30—9月24日9: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2年10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灵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参考2022年灵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的总体成绩共同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及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要求于2022年10月下旬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的程序。

  

4.组织实施

  

2022年11月7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结构化面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结构化面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4)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选岗

  

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以及定向招聘人数,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并组织人选依次对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和条件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时,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选岗后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按照选岗结果,确定定向招聘具体岗位的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中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灵山县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以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定向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应及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1〕4号等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6427822

  

2.监督电话:0777-6886286、0777-6523994

  

附件1:2022年灵山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xls

  

附件2:在线报名系统说明书(考生端).doc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2022年广西玉林市特岗教师招聘650人公告

  

  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2〕1号)精神,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指标650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县本次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50名,其中:小学350名、初中300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一)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类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生需具有相应的书,对于在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报名。应届本科、师范类生是否取得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含我县控制数、非实名编制聘用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 7月11-18日(考生及时关注报名是否成功)。

  2.资格审查: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7月21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我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二)现场复核验证。

  1.复核验证时间:2022年7月21-22日(上午8:20-12:00,下午3:00-6:00)。

  2.复核验证地点:教育局一楼。

  3.复核验证对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4.报考人员携带验证材料如下:

  网上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学信网查询报告、、书、就业协议书等。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所有证件都必须验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且签上本人姓名),生毕业证书未明确是否属于师范类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是否属于师范类的证明和入学当年的招生计划,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附上封面(式样见附件2),封面统一用A4纸打印。就业协议书不用复印、装订。验证合格后上交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直接张贴在资格复核封面2张,用于办理准考证1张)。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在复核验证时间内不提交审核,则作为自动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资格,逾期不再审核且不作为优先录用依据。

  如需要参加同分比较的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提交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表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需经办人签名,留存办公电话,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党员、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如不在复核验证时间内提交审核,则作为自动放弃同分比较的优先资格,逾期不再审核且不作为同分比较的优先依据。

  5.现场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场地时应佩戴口罩进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查验。须持本人参加复审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验证。请各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服从安排。

  (三)考试。

  对申报我县特岗教师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现场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集中到城进行笔试。

  1.考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22年7月31日(如有更改以最新公告为准)。

  3.考试地点: 博白镇第二小学。

  4.准考证领取:对申报我县特岗教师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现场复审合格的人员,请关注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bai.gov.cn/通知,在考试前两天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本次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

  (四)成绩确定及同分处理办法。

  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如遇成绩相同,依次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学历、荣誉、毕业院校、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确定名次先后。

  只有1人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分数必须达到所有考生分数的平均分的60%及以上,方可按程序录取。

  (五)拟录取及补录。

  第一批次拟录取: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招聘原则和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第一批次签约对象。如果有的学科生源不足,则在所有未录取的考生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拟补录:如果因第一批次录取对象放弃签约机会,需要进行补录,则在所有未录取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另行公布。

  (六)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所在镇派出所开具的遵纪守法证明、现实表现材料(注: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开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待业的往届毕业生由居委会开具)。

  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含被考察对象的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审查)

  (八)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将拟聘人员在广西特岗招聘报名平台和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组织培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新教师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约上岗

  (一)经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与培训、考试、体检合格人员于9月5日前签订合同,正式聘任为我县特岗教师。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违约者将由县教育局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二)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9月3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22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七、相关政策

  (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统筹盘活调剂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为3年聘用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无空编的可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待腾出空编后,优先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

  (二)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按政策要求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 (2009) 21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的特岗教师需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八、

  1.本次招聘各公告及信息均发布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http://tgjszp.gxeduyun.edu.cn/、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bai.gov.cn/,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并执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另行通知。

  2.本公告解释权归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县教育局代)

  

2022年7月8日

  

附件1:2022年特岗教师学科名额人数分布.xls

  
附件2: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核材料封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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