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南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764人公告
为了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我市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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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6.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7.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3月20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3月21日至2005年3月20日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3月2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8.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9.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岗位的,应为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且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控制数)的驻邕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或按有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南宁市城区、开发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南宁市城区、开发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各县(市)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本县(市)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
在历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岗位曾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的,不得再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岗位。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
在军队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高校大学生退役军人(指报名前同时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双重身份的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户家庭高校大学生退役军人。
在历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或按规定直接考核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曾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
3.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4.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在历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或按规定安置到事业单位,曾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用人方式)的岗位;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请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2023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专题按提示进行操作。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3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本人当年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议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如在最后时间匆忙报名,恐因信息填写不完整、网络拥堵提交不成功、资格审查未通过等情况影响报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易出现拥堵占线,为避免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简章、岗位计划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简章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 至3月28日17:00。
各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限3月26日17:00前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9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交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免交考试费。报考人员在线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截止时间为3月29日12:00。
(五)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交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市级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须于2023年3月30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最终取消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六)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改报岗位时间:2023年4月7日8:30至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7日8:30至17:00。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网上改报无需重新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考人员,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通过原交费账户统一退费。
(七)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5月1日8:30至5月7日10:00。
已成功交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3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专题,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目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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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类别: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
3.考试方式: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3年7月底前,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面试组织实施。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市直招聘单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组织实施单位应在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面试工作开始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按程序审定后报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面试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在确定面试人选之前,严格按照简章要求及所公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验证。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验证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需要递补面试人选的,经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审核同意后方可递补,应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主要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有照顾加分的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面试人选名单公布。面试人选名单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实施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或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2020〕13号)精神,在疫情防控一线经受考验、表现优秀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的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五、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市属及城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市)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市)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试、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一)从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二)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市本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各县(市、区)、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的,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结果于5日内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人员的,由市级各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结果于5日内报市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四)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原则上本次招聘所有程序须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招聘单位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书面说明原因。2023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招聘岗位按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原则上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均不得随意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人员受聘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事业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审查不严、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特别提醒: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六)联系方式:
1.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2.其他热线电话:
南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771-12345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5538455
南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771-2638801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1-5624161
监督电话:0771-552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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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附件1:南宁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简章附件2:南宁市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计划表.xls
原标题: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ggfw.nn12333.com:8081/nnkbms/node/3989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23年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特检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省级综合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总部位于南宁市,有24个内设部门。现有在职员工853人,其中博士6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14人,正高级职称7人、副高级职称116人、中级职称334人。全院下设柳州、桂林等12个市级分院,建设了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东盟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等高端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拥有包括世界顶尖水平在内的各类专业检验检测装备4200余台套,形成了生物质能源洁净燃烧、埋地管道不开挖检测、数字射线检测、失效分析等多项国内领先高新核心检验检测技术;在特种设备高新技术应用研究方面获得了多项成果;检验检测业务拓展至区外、东盟国家以及欧美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
广西特检院按照立足南宁、服务广西、面向全国、走向东盟的定位,发挥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验技术优势,打造核心技术品牌,以客户需求为宗旨,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服务检验检测市场。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注:年龄需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0月30日(含)至2005年10月30日(含)期间出生;学历、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必须在2023年10月30日(含)前取得)。专业设置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5.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10.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11.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
12.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特检院网站(www.gxtjy.org)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考核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递交材料、邮寄材料、电话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10月30日9:00至2023年11月5日17:00期间到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将电子版及本人签字扫描件连同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xtjy610@163.com,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广西特检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姓名+岗位代码,报名材料按顺序编号并命名(如:1-报名表,2-身份证)。材料不全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报名需提交材料有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公开招聘期间,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我院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材料提交后,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引进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考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 考核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内容
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岗位匹配度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3.考核方式
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听取所在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由广西特检院党委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1.按招聘岗位数1:1研究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由广西特检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由广西特检院党委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后组织体检。
2.对在体检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相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五)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30325、0771-5319299。
(三)招聘联系人:成兴,联系电话:0771-5316689。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3年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招聘30人公告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成立于1956年的广西体育干部学校,1994年更名为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体育局主管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是目前全国学生规模最大的高职高专体育院校。
学校地处风景如画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绿城南宁,现有公园校区、相思湖校区,全日制在校生1.4万人。学校在六十多年的办学实践中,秉承明德至诚,健行致远的校训,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孕育了独特的体专精神,涌现出李宁、吴数德、农群华等奥运冠军、世界冠军,被誉为八桂体育人才的摇篮。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骨干教师及管理干部培训基地、全国退役运动员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运动员职业培训基地、中国-东盟体育信息中心、广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等13个国家级、省级教育、培训、研究基地设在学校。
目前,学校相思湖新校区将于2023年下半年建成投入使用,学校正全力推进内涵建设和综合改革,努力建成区域性特色鲜明的体育本科院校。
二、招聘岗位
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30名,其中专业技术岗26名(专任教师23名,辅导员3名),管理岗4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所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要求、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附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3.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 曾在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 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8. 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岗位待遇
专技岗的聘用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七级,管理岗的聘用岗位为管理岗位九级,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身份类别为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参照学校实名编制人员管理,薪酬享受同等待遇。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发布地址
1.广西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gxpta.com.cn)
2.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http://www.gxsports.gov.cn)
3.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gxtznn.com)
4.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平台(https://gxtznn.gkzpfw.com)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发布地址
1.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http://www.gxsports.gov.cn)
2.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gxtznn.com)
3.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平台(https://gxtznn.gkzpfw.com)
六、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类别确定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同一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考核方式一致。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平台(https://gxtznn.gkzpfw.com/)进行注册,完善个人基础信息、学习经历、职称信息、工作经历后再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并对应上传个人学历书图片(未毕业的应届生须上传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持境外〈含港、澳、台〉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服务中心认证材料),要求中员身份的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职称等其他支撑证明材料。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者,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特别注意:应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需签订相关用人协议。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违反协议。特殊情况的,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方可离职。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11月5日(共1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
3.考试费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的收费标准,参加笔试人员每人每科收费50元,报名成功后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已缴笔试费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平台公布。
(三)考试
本次岗位1-13采用面试形式,若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1:5,增加笔试环节,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岗位14-15采用笔试+面试,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岗位16直接进入考核。笔试、面试的前3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平台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笔试
(1)笔试方式、内容和分值。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应具备的理论素养、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通用知识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力,尤其是了解掌握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高等教育政策文件与会议精神等情况。
(2)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笔试三天后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如岗位增加笔试环节,面试人选确定方式: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3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平台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同时,学校还将以报名系统内通知和短信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教师岗位和管理干事1岗位采用试讲试教方式进行,管理干事2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试讲试教主要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基本技能、教学实施、文字写作能力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总成绩
(1)有笔试环节的,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2)无笔试环节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考核
1.岗位1-15按照总成绩高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对进入考核程序人员进行实地考核,同时对资格条件及人事档案进行复查。
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岗位16直接进入考核,符合岗位要求的,择优录取。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公示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考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在公示中注明。公示无异议之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不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2825551(学校纪检监察室)。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条件中年龄计算截止为报名首日。如40周岁及以下,是指在1982年10月27日(首日报名)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二)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人员,无需报名,请直接将个人相关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gxtzzzrsc@126.com。如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给予相关待遇。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闫老师、蒋老师 0771—2816640。
广西体专2023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岗位计划信息表
序号
| 需求岗位
名称
| 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最少三个相近专业或者是一个大类)
| 面貌
| 年龄
| 其他条件
| 考试
方式
| 用人方式
| 备注
|
1
| 思政课教师
| 专技十二级
| 2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伦理学、中史(含党的建设)、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主义运动专业
| 中员(含预备党员)
| 40周岁及以下
| 面试(试讲试教)
|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 |
2
| 辅导员
| 专技十二级
| 3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教育学类、体育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 中员(含预备党员)
| 40周岁及以下
| 结构化面试
|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 |
3
| 运动康复专任教师
| 专技十二级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运动科学专业
| 40周岁及以下
| 面试(试讲试教)
|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 ||
4
| 运动科学专任教师
| 专技十二级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运动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专业
| 40周岁及以下
| 面试(试讲试教)
|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 ||
5
| 运动心理学专任教师
| 专技十二级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运动心理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
| 40周岁及以下
| 面试(试讲试教)
|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 ||
6
| 足球专任教师
| 专技十二级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体育教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训练专业
| 40周岁及以下
| 面试(试讲试教)
|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 ||
7
| 食品与营养卫生专任教师
| 专技十二级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食品营养检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加工与安全类
| 40周岁及以下
| 面试(试讲试教)
|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 ||
8
| 运动健康指导专任教师
| 专技十二级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运动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专业
| 40周岁及以下
| 面试(试讲试教)
|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 ||
9
| 社会体育专任教师岗
| 专技十二级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体育管理(学)、体育赛事运作、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科学专业
| 40周岁及以下
| 面试(试讲试教)
|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 ||
10
| 数字媒体专任教师岗
| 专技十二级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与文化产业、数字媒体创意工程专业
| 40周岁及以下
| 面试(试讲试教)
|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 ||
11
| 休闲体育专任教师岗
| 专技十二级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社会体育指导专业
| 40周岁及以下
| 面试(试讲试教)
|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 ||
12
| 研学旅行专任教师岗
| 专技十二级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管理、旅游管理专业
| 40周岁及以下
| 面试(试讲试教)
|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 ||
13
| 大学生心理健康专任教师
| 专技十二级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运动心理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
| 中员(含预备党员)
| 40周岁及以下
| 面试(试讲试教)
|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 |
14
| 管理干事1
| 管理九级
| 2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专业
| 中员(含预备党员)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笔试+面试(试讲试教)
|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 |
15
| 管理干事2
| 管理九级
| 2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教育学类、审计类、统计学类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笔试+结构化面试
|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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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副高级专任教师
| 副高七级
| 10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体育学类、文学类、教育学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医学类、管理学类
| 45周岁及以下
| 直接考核
|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 |||
合计
| 30
|
 
备注:
一、岗位1-13采用面试的形式,若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1:5,增加笔试环节,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二、岗位14-15采用笔试+面试形式,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二、岗位16直接考核,符合岗位要求的,择优录用。
三、其他条件中的工作经历以缴纳社保的证明为准。
四、境外<含港、澳、台>学历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时,以所修核心课程界定与国内专业是否相符、相近。
五、应聘者正式录用后,可根据现有相应职称等级办理岗位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