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药用植物园招聘工作人员26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广西分所)位于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189号,占地面积202公顷,创建于1959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从事药用动植物资源收集、保存、展示、科普教育,特色中药资源、民族药资源产品开发、中药材产品质量检测技术与标准研究,中药材产品质量标准起草及检测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6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涉及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gxzf.gov.cn)、本单位网站(www.gxyyzw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本单位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7月7日至7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189号广西药用植物园科研行政区2号楼3楼人力资源部。

  

3.报名提供材料如下(按顺序装订):

  

(1)《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本人在报名表的应聘者承诺栏亲笔签名。

  

(2)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

  

(3)如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考条件为中员,需提供相关证明(附件3)。如有工作年限要求,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4)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4)。

  

(5)递交1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用于办理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符合本招聘公告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2)应聘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应聘者本人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本次招聘不向考生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资格审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情况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本单位网站发布。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性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按岗位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报主管部门核准后调整,调整后将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我单位官网发布的笔试通知为准。

  

(四)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实行100分制记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主管部门核准后调整,调整后将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如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如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结束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官网上公布成绩及岗位排名。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我单位官网发布的面试通知为准。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我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是对考核人选的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可按照应聘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面试和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我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不再递补人员。

  

(七)公示、聘用审批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我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将材料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定后,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相关环节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

  

七、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与单位在职职工凡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员(含中层领导)的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与单位园级领导有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分管部门岗位,也不得应聘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

  

(二)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771-5614795。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老师、,0771-5610229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2022年7月7日

  

附件1.广西药用植物园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广西药用植物园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证明模板(参考).docx

  

附件4.个人健康承诺书.doc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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