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贵港桂平市医疗保障局招聘4人公告

  

桂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桂平市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4人。

  

三、招聘条件

  

(一)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敬业精神。

  

(二)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好的写作、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5周岁以下。

  

(六)性别:男女不限。

  

(七)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专业不限。

  

(八)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从2022年3月23日起至3月3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桂平市医疗保障局三楼办公室(桂平市绿棠东街9号);

  

报名须提供资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退役军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桂平市医疗保障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二)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桂平市医疗保障局公示栏公布并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三)组织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按桂平市医疗保障局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五)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核。

  

(六)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食宿自理。

  

(八)聘用待遇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3329555。

  

附件:桂平市医疗保障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桂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2日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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