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招聘简章

  2022年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第一次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情况

  (一)招聘岗位:

  二类岗位:2人,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法律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2年江南区司法局第一次公开招聘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工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壮锦大道19号)。

  二、应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团队协作意识,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岗位身体要求;

  3.能熟练运用通用办公软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所有证件原件备查)。

  3.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行政中心C座司法楼102室,联系人:李兰香,联系电话:0771-4819095。

  网络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江南区司法局邮箱(sfj7903@163.com)并注明“应聘材料”,由司法局审核电子材料后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

  四、面试

  我局对报名应聘者的资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核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

  七、公示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二类岗位工资约2730元/月,以上待遇为综合待遇,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江南区司法局

  

2022年6月22日

  附件1:2022年江南区司法局第一次公开招聘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江南区公开招聘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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