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招聘3人公告

  

2022年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计划招聘专业技术辅助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辅助人员岗位3人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及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电脑;

  

6、具有大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理工科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生物科学及技术等专业优先)。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8日-2021年4月30日

  

咨询电话:0773-3133157、0773-3133205。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请填写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报名邮箱:glqti@sina.com,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附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电子版。

  

五、招聘流程

  

面试:由办公室通知面试人员,由考核组对其学习情况、专业、工作技能、经验等方面进行面试。

  

六、聘用

  

入职聘用手续及工资待遇严格按照桂林市编外聘用管理规定执行。

  

七、聘用人数及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计划聘用3人,被聘用者,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落实薪酬、社保福利等待遇,月工资2444元/月(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按规定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犯罪记录或受纪律处分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5、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员。

  

(二)聘用人员到岗前需提交近提供我单位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报告及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2022年3月18日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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