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142人公告(3号)

  

2023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3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印发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吉林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拟面向2023年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2023年吉林市县(市)区计划面向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和国家、军队关于征集高校毕业生的条件,并在2023年秋季吉林市属县(市)区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男性公民。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省政府和省军区征兵命令中的年龄条件。

  

6.具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在读的没有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的人员。

  

5.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二次入伍)但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6.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征兵体检和考核双合格男兵预征对象,参加现场报名,且只能在入伍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事业单位中选择1个岗位,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报考岗位所属县(市)区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8日上午8:30-11:3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报名地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考永吉县所属岗位:永吉县口前镇站前路768号永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事业单位管理科304室,联系电话:0432-64239365。

  

报考舒兰市所属岗位:舒兰市舒兰大街4480号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8250158。

  

报考磐石市所属岗位:磐石市振兴大街777号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科,联系电话:0432-65222248。

  

报考蛟河市所属岗位:蛟河市新区红叶大街59-2号蛟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7250751。

  

报考桦甸市所属岗位: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6224401。

  

报考吉林市船营区所属岗位:吉林市船营区珲春街庆丰胡同2号船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3室(船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6097826。

  

报考吉林市昌邑区所属岗位: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昌邑区人民政府205室(昌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2755111。

  

报考吉林市龙潭区所属岗位: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65号龙潭区人民政府623室(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一),联系电话:0432-63041823。

  

报考吉林市丰满区所属岗位: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76号丰满区人民政府3号楼312室(丰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4661524。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成立报名资格审查小组,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报名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2023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3.在编在岗人员须携带《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3)。

  

4.留学回国人员,除须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二次入伍),除须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须携带《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附件4)、入伍通知书(入伍批准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发放。

  

如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六、拟聘用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lcity.gov.cn/)公示。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签订协议书

  

对拟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入伍所在地县(市)区的编制、人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征兵办签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岗入伍退役安排协议书》(以下简称《退役安排协议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签订《退役安排协议书》,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予以签订《退役安排协议书》;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签订资格。

  

八、退役安排

  

受聘人员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后,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接收意见和签订的《退役安排协议书》到入伍所在地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办公室报到。报到后,入伍所在地编制、人社部门及接收单位自退役军人报到之日起3个月内为其办理落编落岗手续。

  

九、有关规定

  

(一)服务年限规定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一般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

  

(二)退役后不予落编上岗情形

  

1.因个人原因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

  

4.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安置政策的,由个人自愿选择安置方式。

  

5.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

  

6.因其他原因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三)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征高校毕业生在征兵报名至入伍起运前,在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未被批准入伍或查明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拟聘资格,并依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考生、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lcity.gov.cn/)。

  

(二)咨询服务

  

本次招聘的报名和政策咨询详见附件1,附件1由各招聘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充公告。

  

附件:

  

1.2023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3号)

  

2.2023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3.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

  

4.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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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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