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来宾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人公告

  

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

  

一般工作人员2名(专业不限),专技岗1名(专技岗要求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组织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二)专技岗年龄在40周岁以下;办公室一般工作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四)大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调配和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5月18日。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1.报名所须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扫描件,现场面试时核验原件。

  

2.《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材料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5月18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局办公室邮箱:xcfgj113@163.com。

  

(四)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五)联系人:石福喜,联系方式:0772-6407716,13788775225。

  

五、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

  

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公布。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确定的体检人员自行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聘用及待遇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一般工作人员每月1450元,专技岗人员每月250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出差按规定享受补助。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八、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1日

  

附件: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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