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兴宁区兴东街道招聘公告

  兴宁区兴东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街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街道外聘人员7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2、学历专业、招聘人数和年龄要求:

  学历专业条件:大专以上学历4名,本科以上学历3名。专业不限。

  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27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7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职位要求;

  (三)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7日18:00,逾期停止报名。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书复印件发至邮箱xdjdswb2021@163.com,邮箱主题注明:岗位类别+姓名+院校+学历+学位(如:外聘人员+张三+XX大学+学历+学位)。

  (三)资格审核

  街道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将电话短信通知应聘者按类别参加招聘面试,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

  三、招聘办法

  依照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采用直接面试考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一)确定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依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地点:兴宁区秀厢大道103号兴东街道办事处。

  (三)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并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四、录用

  (一)中员或有社会工作师职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依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定同意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录用后外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城区相关管理部门报备。

  (三)本次未被录用的考生择优列入兴东街道工作人员录用储备库,年内需补充工作人员的从储备库中录用。

  五、工资待遇

  外聘人员工资待遇以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相关规定为标准。

  六、其他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4、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5、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被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771-3244500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兴东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17日

  附件:报名表.xls

  

广西南宁兴宁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

  招聘岗位:动物协检员1名;

  工作地点:兴宁区城区及各乡镇(按工作需要安排)。

  工作内容:畜禽养殖监管、动物检疫、动物防疫等畜牧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保密意识强。

  (二)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不限专业,畜牧水产类专业优先,有驾照优先,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0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并投递至邮箱:xn2420416@163.com。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咨询电话:0771-3290777(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2.面试

  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面试,择优录取。面试者需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

  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4.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聘用办法

  (一)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事宜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局办工作人员和动物协检员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两年一聘制度。水利工作人员一年一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中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2.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归还。

广西南宁兴宁区昆仑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启事

  兴宁区昆仑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为加强昆仑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力量,经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昆仑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工作,热心服务群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有创新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优先聘用;

  3.年龄3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岁以下);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须经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无犯罪记录。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昆仑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主要安排在昆仑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截止:2022年6月8日(星期三)下午18:00。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邮寄材料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九塘街2号,邮编:530214;

  3.网上提交资料,电子邮箱:kunlunzhen2005@126.com。

  报名所需材料:1.《昆仑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2.近半年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两张;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获奖证书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771-4257018,传真:0771-4257311。

  (二)面试

  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本单位将通过电话予以通知面试。

  面试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及体检

  1.考察。通过面试择优确定考察人选(未通过面试的不另行通知)。主要安排应聘者到岗位了解、体验工作,同时进一步考察应聘者的能力素质。

  2.体检。通过考察后,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新规定执行。

  (四)聘用

  1.体检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逾期5个工作日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至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者工作至合同期满,续签聘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由昆仑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签订合同,确定聘用后,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应聘费用

  报名、面试均为免费,应聘人员来往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自理。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9日

  附件:昆仑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相

  片

  

  出生年月

  

  面貌

  

  婚否

  

  籍 贯

  

  学历

  

  学位

  

  身份证号

  

  健康状况

  

  毕业院校及

  所学专业

  

  学位

  

  参加工作

  (毕业)时间

  

  毕业证

  签发时间

  

  有何

  专长

  

  原工作

  (学习)单位

  

  职务

  (职称)

  

  本人住址

  

  联系

  电话

  

  个人工作

  学习简历

  (高中填起)

  

  奖惩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以及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兴宁区2023“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益性岗位招募专管员5人

  

  一 、招募岗位数量及职责

  (一)岗位数量

  招募2023年兴宁区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益性岗位专管员(以下简称专管员)5名,其中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2名,兴宁区三塘镇、五塘镇、昆仑镇各1名。

  (二)岗位职责

  在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或岗位所在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点对点送工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和乡村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就业帮扶等工作。

  二、招募对象资格条件

  (一)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30 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有志于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服务基层人民群众,遵纪守法, 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技工学校高级工班、 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募: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 具体岗位要求

  1.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专管员:兴宁区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属脱贫家庭成员的优先。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名。

  2.各镇专管员:岗位所在镇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相当层次的毕业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属2023年雨露计划高校毕业生或脱贫家庭成员的优先。

  三 、相关待遇

  专管员每人每月工资4350元,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休息休假权。

  四 、管理机制

  专管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由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

  五 、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地址

  1.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专管员: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10楼1011号办公室)。

  2.三塘镇专管员:兴宁区三塘镇三塘街29号三塘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3.五塘镇专管员:兴宁区五塘镇五塘路909号五塘镇人民政府办公楼2楼209办公室。

  4.昆仑镇专管员:兴宁区昆仑镇九塘街2号昆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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