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桂平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人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桂平市残疾人联合会劳务派遣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4人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勤勉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熟悉电脑操作、熟悉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写作能力较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三)年龄:40周岁以下(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四)学历: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持残疾人证者优先。
(六)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七)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9月13日的法定工作日上班期间(8:00—12:00,15: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桂平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人民广场舞台左侧);
报名须提供资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原件核对);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桂平市残疾人联合会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由应聘者本人事先下载并如实填写好)。
(二)组织面试
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按桂平市残疾人联合会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四)公示
对被确定的体检合格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与桂平市盛天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盛天公司派遣到桂平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试用期1个月,聘期为2年。
(六)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七)解聘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桂平市残联可与被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
1.被聘用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被聘用者违反桂平市残疾人联合会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3.被聘用者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桂平市残疾人联合会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4.被聘用者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桂平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的;
5.被聘用者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桂平市残疾人联合会形象的;
6.被聘用者自动辞职的。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3386443。
桂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9月10日
广西贵港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汽车驾驶员4名,服务员1名。
三、岗位要求
(一)汽车驾驶员岗位要求
1.男性,身体健康,身高160厘米以上, 45周岁(1978年8月以后出生,含8月)以下,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持有C1以上汽车驾驶证,具有五年以上车辆驾驶经验,遵守交通法规及国家其他法律,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驾驶事故,本人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3.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持有B1驾驶证优先考虑。
(二)服务员岗位要求
1.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 45周岁(1978年8月以后出生,含8月)以下,初中以上学历;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嗜好、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
3.同等条件下,有做面点特长及面点制作相关证件优先考虑。
四、工作要求
(一)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和纪律性强。
(二)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方式报名。
报名地点: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市政府办公楼一楼104室 电话:3392198)。
报名须提供资料:
1.应聘者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填写附件1《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及附件2《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考承诺书》各一份。(由应聘者本人下载并如实填写好)。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进行考试。
(三)组织考试
1.驾驶员:
(1)驾驶车辆操作考试和面试,分值为百分制。综合成绩=驾驶车辆操作考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驾驶车辆操作考试成绩不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2)应聘者凭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参加车辆操作考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服务员: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不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请按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聘用对象由用人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六)公示
对被确定的体检、考核合格的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由桂平市盛天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八)聘用待遇
聘用待遇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人民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九)被聘用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解除聘用关系: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4.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5.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聘用单位工作的;
6.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聘用单位形象的;
7.在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
8.自动辞职的。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3392198、3387002,邮箱:gp3387002@163.com。
广西贵港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招聘11人公告
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2人,协助档案管理;
岗位二:9人,协助社保业务的申报受理。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熟悉电脑操作、熟悉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写作能力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三)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年龄:35周岁以下。
(五)性别:男女不限。
(六)学历:岗位一: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岗位二: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七)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2年3月7日起至3月14日止(8:30-11:30,15:30-17:30,双休日、节假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三楼办公室(桂平市西山镇禄棠东街9号),电话:0775-3330919;
4、报名须提供资料:
(1)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
(2)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及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二)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示栏公布并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三)组织面试:面试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不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确定聘用人员:
1、体检: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按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核。
3、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
(2)聘用待遇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食宿自行解决。
五、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3330919。
附件: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3月7日
广西贵港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人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方式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会务人员2名。
三、岗位要求
女性, 35周岁(1988年9月以后出生)以下,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身高158厘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责任心,对待工作认真、有很好的临场应变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和纪律性强。
(二)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方式报名。
报名地点: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市政府办公楼一楼104室 电话:3392198)。
报名须提供资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附件1《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及附件2《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考承诺书》各一份。(由应聘者本人下载并如实填写好,报考者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进行面试。
(三)组织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值为50分,不达3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不开考。
(四)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请按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面试、体检合格的聘用对象由用人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六)公示
对被确定的体检、考核合格的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由桂平市盛天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八)聘用待遇
聘用待遇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人民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九)被聘用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解除聘用关系: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4.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5.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聘用单位工作的;
6.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聘用单位形象的;
7.在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
8.聘用期间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质量不高、受到用人单位3次以上投诉或不能适应工作岗位职责的;
9.自动辞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