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北京石景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0人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石景山区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及档案关系在北京;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北京市石景山区各招聘主管单位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要求

  

1.面向应届毕业生(2024年)的招聘岗位,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不含委培和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

  

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于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2.迁安矿生源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及留京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可以报考;

  

3.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以下简称《职位及要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需对应报考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4.报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25岁及以下指199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指199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指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指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条件以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要求为准;

  

5.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

  

6.符合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请参阅《职位及要求表》,报考者可以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rsj.beijing.gov.cn)以及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jsjs.gov.cn)查阅。

  

对《职位及要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要求、职业资格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聘主管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职位及要求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1月1日9:00至2023年11月2日16: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online-bm.com:8080/sjs/)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和电子版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网上初审。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主管单位负责。2023年11月1日9:00至2023年11月2日16:30期间,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报考申请未通过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审核状态。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及综合能力等。

  

2.时间与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jsjs.gov.cn)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届时查询。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考生按照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聘主管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经审查,报考条件存疑的考生应在2日内补全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或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综合成绩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jsjs.gov.cn)上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为1:1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本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的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不予录取。如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匹配度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jsjs.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报考单位、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六、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为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为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后续聘用资格。

  

七、需说明事项

  

(一)在北京高校就读的2024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为学校集体户且未取得北京常住户口的不能报考;

  

(二)从网上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资格复审时上交的复印件材料不予退还;

  

(四)本次招聘工作各岗位不进行调剂;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考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主管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如遇考试调整等事宜,将在报名网站或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咨询电话:详见《职位及要求表》

  

监督电话:68664267

  

附件:

  

1.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

  

原标题:2023年下半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10/t20231025_3286256.html

2023下半年广西桂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153人公告

  

为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林市大学毕业生士兵征集激励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工作,全市共计划招聘15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正确的立场、态度、理想信念、意识形态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符合2023年下半年应征入伍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并于2023年8月23日前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

  

(五)符合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招聘对象年龄应符合全国征兵网明确的男(女)兵征集年龄范围。

  

(七)自愿从桂林市应征入伍且符合征兵体格检查和考核标准。

  

(八)根据国家征兵政策规定,女性青年应为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审查确定公布的2023年下半年应征女青年预征对象(届时本人可通过全国征兵网查询)。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应征报名、体检政考、报名和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役前教育、人选确定及公示、签订聘用协议、退役上岗等环节进行。

  

三、网上应征报名

  

1.时间:网上征兵报名开通日起至8月10日18时(女兵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8月10日24时)。

  

2.方式:个人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应征地所在县(市、区)的事业单位岗位。网上应征报名时,选择应征地即选择了报考该应征地所在县(市、区)的事业单位岗位。应征地包含以下三种情况:

  

①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

  

②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不在广西,但取得桂林市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③在桂林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征兵所在地应征。

  

四、体检政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考核规定》,适时组织报考的应征男青年进行体格检查和考核。对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发放预定兵通知书,并签订服现役承诺书。

  

8月中旬,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将公布2023年下半年应征女青年预征对象名单,进入预征对象名单的女青年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考核规定》,集中组织体格检查和考核。对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发放预定兵通知书,并签订服现役承诺书。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uilin.gov.cn/)、桂林人才网(https://www.glrcw.com /)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

  

(二)事业单位招聘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征大学毕业生经体格检查、考核双合格后,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审(原件审查后退回、交复印件),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应征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具体地址详见附件1)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和《服现役承诺书》(附件3)。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告知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和个人意愿。《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的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在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公告》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公告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不设1:3开考比例的限制,均予以开考。

  

六、招聘考试

  

对已签订服现役承诺书的预定兵对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组织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哲学基本原理、时事、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历史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等。

  

  

3.笔试时间:2023年9月2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无须缴纳考试费。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9月3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标注信息为准,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0分、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七、役前教育

  

男兵的役前教育,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征兵工作程序确定的时间和要求为准,时间不少于7天。未参加役前教育或役前教育期间主动放弃入伍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政考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女兵的役前教育,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其余事项同上。

  

八、人选确定及公示

  

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面试合格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带编入伍人选。如果此时出现面试合格成绩也相同,以增加面试环节的方式确定,加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带编入伍人选。综合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审批定兵结束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合相关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协议。公示有异议的人选,经查实后,取消带编入伍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女兵的审批定兵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其余事项同上。

  

九、签订聘用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人选,与入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桂林市带编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附件4),而后参军入伍。

  

十、退役上岗

  

带编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和《桂林市带编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到入伍地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按照人岗相适、公平公正原则,参考本人专业特长和功绩量化评分,最迟在退役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前安排到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带编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再实行试用期,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入工龄。

  

以下情形协议自动终止:1.服现役不满2年的;2.服役期间选拔为军官的;3.服役期间受到部队纪律处分、除名,或受到党纪处分、刑事处罚的;4.服役期间因公、因战、因病致残且丧失劳动能力的;5.服役满12年及以上,符合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6.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7.不服从安排的;8.本人自愿放弃带编入伍退役安排的(放弃后不影响其他方式就业);9.与国家新出台安置政策不一致的情形,以国家新出台的安置政策为准。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咨询举报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最终解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73-2866296;

  

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834344、2282260;

  

灵川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49100;

  

兴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213331;

  

全州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69180;

  

灌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7909222;

  

资源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7919280;

  

龙胜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7929300;

  

永福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39366;

  

荔浦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89380;

  

平乐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79456;

  

恭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99491;

  

阳朔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8822187;

  

临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29560;

  

象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111580;

  

秀峰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138900;

  

叠彩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103620;

  

七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189688;

  

雁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3820052。

  

举报电话: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3-2827168

  

桂林警备区纪委:0773-2282236

  

附件:

  

附件1:桂林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岗位表.xls

  

附件2:桂林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docx

  

附件3:服现役承诺书.doc

  

附件4:桂林市2023年下半年带编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doc

  

2023年8月16日

  

原标题:[2023-08-16]桂林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guilin.gov.cn/xwzx/tzgg/202308/t20230816_2549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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