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贺州市直学校教师招聘18人简章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顺利开展2024年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市直学校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1日期间出生)。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教师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执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考生在报名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贺州市在职教师(指编内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8.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我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含教师),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方可报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6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其它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从2024年5月30日开始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联系。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从严处理。
 
  《考试大纲》等材料详见本简章附件。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7:30。
 
  3.资格审查。市直各相关学校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 18 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考生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6月17日报名的必须在6月18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6月17日17:30至6月18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登录报名系统统一支付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即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贺州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9日17:30。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见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公告),可于2024年6月20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每个岗位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开考)。资格审查单位于2024年6月20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岗位及报名人数过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后,必须于笔试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如确有需要更改笔试时间,另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上午 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成绩查询。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之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4年7月上旬)。由贺州市教育局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7月中旬至下旬)。
 
  面试时间详见本次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公告。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市教育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拟入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接受传真或邮递等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送达所报考的市直学校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单位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选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有本人签名的学籍在线核验报告;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暂不需要提供),同时提供原件核验;(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属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原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自认所学核心课程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复审要求同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查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递补考生如因本人电话不畅通或不接电话等原因造成招聘工作人员不能及时联系到其本人而错过提供资格复审材料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个人自负。
 
  笔试总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贺州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开考;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于面试前三个工作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能力等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核
 
  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的40%加面试成绩的60%(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高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先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及准入查询。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时,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核人员办法处理)。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市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个环节被发现导致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人员,应当回避。
 
  (四)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计入笔试成绩。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审查,复印件1份上交。
 
  (2)“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服务基层人员,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的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注:此项不累计加分)。须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上交。
 
  以上(1)(2)项照顾加分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分。
 
  提交材料要求:加分材料必须于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提交给资格审查单位(报考市直学校岗位者提交到相关市直学校)。
 
  (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贺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请应聘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七)具体招聘事宜由贺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贺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人才招聘公告

  
 
  一、医院简介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简称中山一院广西医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作建设的重大民生项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医院位于广西南宁市凤岭北片区(佛子岭路3号),总规划床位1700张。一期编制床位500张,已建成运营,二期编制床位1200张,计划于2027年建成投入使用。
 
  中山一院广西医院秉承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病医身医心、救人救国救世”的医训精神,按照“同质输出、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实现品牌、技术、人才、管理优势平移,统一医疗、教学、科研、管理模式,逐步实现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同质化发展。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础上,中山一院广西医院将通过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学中心、心血管疾病医学中心、脑科学医学中心、妇产科疾病医学中心、临床研究中心、教学与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研发攻关与成果转化中心、医学信息与大数据中心等八大中心的带动,推动临床科研融合,建设集临床诊疗、疑难重症诊断与治疗、教学培训、科技研发、疾病预防、健康管理为一体,配套设施完善,人才梯队结构合理的现代化、高水平、专科特色突出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二、岗位需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2024年人才招聘计划表(第三批)》.xls
 
  三、招聘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师德师风,科研诚信,严谨治学,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
 
  2.入职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如有在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国外留学经历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3.技药岗及管理岗应聘人员原则上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医教研岗应聘人员原则上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GRE、GMAT考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相当水平外语成绩证明。
 
  4.应聘医教研岗位的初中级职称人员均须持有医师资格证,在入职前完成规培并经规培考核合格,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除外。
 
  5.医教研、技药岗的历届应聘人员,要求有公立三甲医院工作经历。
 
  6.身心健康,能承担岗位工作相关要求。
 
  7.年龄要求:岗位有说明的按岗位要求,无说明的,初中级职称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8.符合应聘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9.长期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聘不受本次岗位职数限制。
 
  四、福利待遇
 
  1.医院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按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2.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人员经医院开展的编制考核后将转为正式编制职工。
 
  3.医院不定期开展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入职后表现优秀者,符合条件可参加公开招聘转为正式编制职工。
 
  4.博士的特殊待遇:年龄35周岁以下且符合我院引进人才相关规定的优秀青年博士按医院的相关人才政策可给予税后安家费25-35万元,连续5年税前人才引进津贴最高6万元/年。另外配套相应科研启动经费15-25万元。成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招聘程序
 
  1.受理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6日18:00
 
  2.应聘方式(系统申报并提交纸质版材料,二者缺一不可)
 
  (1)官网系统填报
 
  登陆“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官网(http://zsyygxyy.org.cn/),进入“人才招聘”栏目——“招聘系统”——“社会招聘”,注册账号进行简历填写、附件上传、岗位申请,在“预览简历”处导出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并手写签字后附在纸质材料首页。
 
  (2)纸质材料提交
 
  请于2024年6月16日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按顺序提交或邮寄至我院人力资源部(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见第七点联系方式):
 
  ①系统导出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应聘登记表打印件(附手写签名);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含最高学历和既往学历,应届毕业生提供成绩单);
 
  ④学历认证复印件1份(含最高学历和既往学历,学信网打印);
 
  ⑤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
 
  ⑥执业证、规培合格证(或完成规培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⑦英语四六级、专业四八级、雅思、托福等外语相关证书复印件;
 
  ⑧单位工作证明、聘任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仅限历届生提供);
 
  ⑨科研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关材料及复印件、获批科研基金项目批件和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主笔撰写本部门对管理工作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管理文件、工作总结、决策咨询报告、内部参考报告、优秀网络化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业绩和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SCI论文须由相关机构出具检索证明,基金、专利需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调研报告等成果需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⑩其他材料(如获奖、社会任职及其他材料等复印件)。
 
  六、有关说明
 
  1.用工形式为合同聘用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为3年。
 
  2.报到时须已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体检合格。
 
  3.薪酬待遇、假期等按国家政策和医院相关规定办理。
 
  4.应聘者须承诺应聘信息填写真实、完整、准确,应聘者对填写信息及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未按要求如实提交应聘简历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5.如岗位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6.后续的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箱发送,请于提交报名信息后留意手机短信和电子邮箱信息。
 
  七、联系方式
 
  电话:0771-5722285(文老师)
 
  邮箱:gxyyrlzyb@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3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住院楼3楼人力资源部


2024年广西南宁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免笔试招聘8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以及《中共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南宁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南宁市河湖长制事务中心
 
  南宁市河湖长制事务中心,为南宁市水利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河湖长制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协助开展河湖长制工作涉及的河湖监管、投诉举报受理、现场核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协助对全市河湖长履职、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落实等进行指导督查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免笔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要求祥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本次岗位招聘有关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6月4日(如18-30周岁,为1993年6月5日至2006年6月4日出生)。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6月4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相关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水利局网站(http://sl.nanning.gov.cn)和招聘单位办公区域内公示。
 
  招聘后续事宜(如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南宁市水利局网站(http://sl.nanning.gov.cn)、招聘单位办公区域内。
 
  五、招聘流程
 
  本次采用公开招聘的形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至6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的形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36号市水利局办公大楼903人事科现场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771-3226027。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4日至6月13日。
 
  资格审查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述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南宁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打印,一式二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并在表格签名处亲笔签名。
 
  (3)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层次及相应学位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为确保学历、学位信息的真实性,属在国内取得高校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并打印验证报告,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供。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资格证原件(含电子职称证书打印件,需有可验证的二维码)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并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宁市水利局网站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若同一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4人,超过的岗位增设筛选程序:报考人员需先统一集中进行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测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100分,时长60分钟。按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知识测试成绩仅用于筛选入围面试人选,不计入总成绩。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时间安排,在南宁市水利局网站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增加招聘计划情形的,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三)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根据实际,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承诺书所承诺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四)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1.从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在南宁市水利局网站(http://sl.nanning.gov.cn)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2.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4.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三)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水利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0771-3226027。
 
  2.监督举报电话:0771-3100115。
 
 
 
 
 
  南宁市水利局
 
  2024年6月3日


2024年广西南宁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免笔试招聘8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以及《中共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南宁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南宁市河湖长制事务中心
 
  南宁市河湖长制事务中心,为南宁市水利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河湖长制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协助开展河湖长制工作涉及的河湖监管、投诉举报受理、现场核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协助对全市河湖长履职、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落实等进行指导督查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免笔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要求祥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本次岗位招聘有关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6月4日(如18-30周岁,为1993年6月5日至2006年6月4日出生)。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6月4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相关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水利局网站(http://sl.nanning.gov.cn)和招聘单位办公区域内公示。
 
  招聘后续事宜(如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南宁市水利局网站(http://sl.nanning.gov.cn)、招聘单位办公区域内。
 
  五、招聘流程
 
  本次采用公开招聘的形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至6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的形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36号市水利局办公大楼903人事科现场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771-3226027。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4日至6月13日。
 
  资格审查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述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南宁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打印,一式二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并在表格签名处亲笔签名。
 
  (3)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层次及相应学位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为确保学历、学位信息的真实性,属在国内取得高校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并打印验证报告,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供。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资格证原件(含电子职称证书打印件,需有可验证的二维码)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并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宁市水利局网站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若同一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4人,超过的岗位增设筛选程序:报考人员需先统一集中进行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测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100分,时长60分钟。按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知识测试成绩仅用于筛选入围面试人选,不计入总成绩。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时间安排,在南宁市水利局网站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增加招聘计划情形的,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三)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根据实际,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承诺书所承诺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四)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1.从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在南宁市水利局网站(http://sl.nanning.gov.cn)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2.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4.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三)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水利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0771-3226027。
 
  2.监督举报电话:0771-3100115。
 
 
 
 
 
  南宁市水利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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