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2024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

2024年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印发<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河组通字〔2019〕120号)和《关于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河组通字〔2021〕21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决定在河池市范围内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优选岗位及名额

河池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二、公开优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调工作人员的原则。

三、公开优选范围

在职在编财政全额拨款的河池市范围内事业单位人员或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作风正派,服从安排;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已进行事业单位人员登记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市直单位以外的,要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在现单位任职时间、服务期限等条件要符合在本市范围内可调动的条件,即《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印发<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河组通字〔2019〕120号)和《关于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河组通字〔2021〕21号)的规定。

(二)岗位条件

1.岗位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人员1名

(1)担任科员(一级、二级科员)3年以上;在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上工作2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2)熟悉事业单位日常管理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活动组织协调能力。

(3)市直单位以外,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7日以后出生);市直单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8月7日以后出生)。

2.岗位二: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人员2名

(1)担任科员(一级、二级科员)3年以上;在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上工作2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2)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活动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党务工作知识者优先。

(3)中共党员。

(4)市直单位以外,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7日以后出生);市直单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8月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正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有关工作地区、工作单位、最低工作

时限等有限制性规定的人员,见习(试用)服务期未满的人员,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5.调入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优选工作人员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8月7日(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优选步骤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河池人才网、“河池老干部”微信公众号发布优选公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8月20日18:00止(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将报名表以及有关材料扫描压缩发送至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电子邮箱bhca9003086@163.com。邮件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公开优选+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姓名”。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表格双面打印,亲笔手写,1寸蓝底证件照)。

(2)身份证、学历证证书、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含领导职务、职级职务)的任职文件、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4)提供本人近3年工作总结,以及三篇近两年来本人撰写的文字材料。

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优选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按照优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优选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即取消优选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适岗比选,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四)资格复审。考核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到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行面谈。

(五)考核、体检。

根据资格复审和面谈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选。

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一贯表现、潜在能力、工作适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核通过个别谈话了解、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过程中,对考核人选的身份、资格进行再审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优选资格。

根据考核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核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优选资格,由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根据考核情况决定体检递补人选。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六)公示、调动和任职。根据考核、体检情况及人岗相适的原则,经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研究后,确定公开选调对象,在“河池老干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及任职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自愿放弃优选资格的,须在考核前提出。

(二)违反优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未尽事宜,请与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联系。

联系电话:0778-2103086。

附件: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

2024年8月7日

原标题: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2024年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f95f519f-46dc-4624-8e5e-3deb9987e38e

2024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兴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1人公告(广西)

2024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兴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1人公告(广西)

2024年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兴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综合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共党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熟练掌握驾驶技能,有1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其它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9月14日(星期六)。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如有文字、视频、H5作品或其他新媒体作品请打包添加到邮件附件或将作品地址(平台、链接、题目等信息)整理成文档发送到招聘邮箱。

(三)面试:将在9月20日(星期五)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梁丽青,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2024年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兴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xxgk/fdzdgknr/rsxx/klzp/t6126591.html

2024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1人公告(广西)

2024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1人公告(广西)

为进一步加强我城区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现面向社会招录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数量、岗位性质、聘期

(一)招录数量。2024年拟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二)岗位性质。党建工作指导员为青秀区公开招录的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原则上在党建岗位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抓好机关党建和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

(三)聘期。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聘期为3年。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二)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三)中共党员。

(四)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五)有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8月25日;

2.网上报名所需材料:《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党员证明》及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签名、盖章确认无误后,将《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党员证明》及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以扫描件PDF压缩打包形式发至邮箱:qxqxcbzp@163.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岗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素质能力测试和体检

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会致电或短信通知考生进行材料的现场审核及笔试(请务必保证手机通讯畅通),请考生带上以下材料到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8楼1811室审核:

1.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

2.《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供现场审核时使用,一份供用人单位资格复审时使用),贴上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由现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党组织审查并按要求盖章;

3.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附件2)。

(一)笔试

笔试主要包括党务知识、公文写作、应急处理、时事政治等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时间地点待定。

(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届时将通过短信、电话形式告知面试入围人员相关事宜,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核验。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应到南宁市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聘用

(一)确定聘用人选

每个岗位按照考生最终成绩、综合考虑考察、体检等情况分别确定党建工作指导员拟聘用人选,并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订合同

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如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职位缺额的,由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从相应入围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党建工作指导员聘用期满后,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不再续聘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党建工作指导员职位在聘期半年内有出缺情况的,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可从同批次报考本岗位的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补录。

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但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六、待遇政策

党建工作指导员在聘用期间比照青秀区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本简章由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党建工作指导员选聘工作的未尽事宜,请向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咨询,咨询电话:0771—582681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1.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

       2.党员证明

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

2024年8月16日

原标题: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2024年公开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2024ntzgg/t5996913.html

2024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招聘1人公告(劳务派遣)

2024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招聘1人公告(劳务派遣)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司面向社会招聘行政辅助岗工作人员1名,招聘到位后按劳务派遣方式派往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辅助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文字功底,熟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从事社区工作或党建工作经历的优先;

(二)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6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6日后出生);

(三)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

(四)中共党员或者持有中级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优先;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聘用机关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8月12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凤起路5号晟宁集团大厦1204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提供原件核验),提供的证件或扫描件请确保真实、有效;

      2.《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填写,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ipv6.cernewtech.cn/ajj/ );内容确保填写真实、正确;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如《招聘报名登记表》内贴有电子相片则无需提供;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5比例,多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如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该岗位暂不开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总分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须在南宁市三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工作。

五、聘用期限

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不合格者直接给予解聘。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七、其他

(一)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联系人: 秦天 ,昇智公司联系电话:0771-5883228。

附件:《招聘报名登记表》

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原标题: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42期招聘简章(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文章来源:http://www.qingxiu.gov.cn/gongkai/fdzdgk/jcxxgk/rsxx/zkzl/t59894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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