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宁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公告(66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南宁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南宁学院是南宁市人民政府与民革广西区委合作共办的本科高校,为国家首批应用技术大学试点高校、广西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广西新建本科学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自治区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地处“中国绿城”——广西首府南宁市,坐落在南宁市五象新区。学校现设有二级学院12个,开办本科专业38个,覆盖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教育学等5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近22000人。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

  2021年《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高水平办好南宁学院,对标推进南宁学院创建为南宁大学。”当前,学校抢抓发展机遇,贯彻“应用型、开放式、新体验”的办学理念,以“质量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为主题,上下一心、凝心聚力投入加强内涵建设各项工作,力争早日实现升格南宁大学目标。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计划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录用)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共66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录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4.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善于团结协作,愿为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贡献;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条件;

  6.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良好;

  7.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

  8.诚实守信,个人档案与材料无虚假情况、无隐瞒信息;

  9.无劳资纠纷和不良从业记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10.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或高校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陆南宁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hr.nnxy.cn/recruit),按要求进行注册、报名。通过“我的简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电子佐证材料;通过“招聘职位”查看并选择需应聘的岗位,发起岗位申请。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可申请一个岗位。

  (2)应聘者须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不按照要求提交者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网上报名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4)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学校人事处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关于年龄、相关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报名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面试

  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学校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并按照不低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试讲+面谈”的形式进行,试讲的内容根据所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确定。面谈主要从专业知识、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等情况,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进行考察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需到南宁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结果出现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聘用

  按学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聘用手续。执行试用期制度。

  五、福利待遇

  (一)薪酬福利

  1.硕士年收入约12万元起(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收入约14万元起,年收入包括工资及学校支付的五险二金)。引进为紧缺学科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1标※部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硕士,另可享受紧缺学科专业人才安家费6万元(服务期3年,3年内发放完毕)。以上薪资待遇不含科研奖励。

  2.学校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二金,按规定享受伙食补贴、住房补贴、定期体检、带薪寒暑假、节日福利等待遇。对于需要住校的教师,学校可安排宿舍。

  3.符合申报“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学费补偿的毕业生,可享受不超过12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具体按南宁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4.应届毕业生可享受500—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具体按南宁市人社局有关规定执行)。

  5.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经认定为南宁市高层次人才的,可享受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高贷款额度1.5倍-4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入住人才公寓、医疗优诊等人才政策,2018年7月31日后首次在邕购房的,可享受20-60万元购房补贴。

  (二)成长发展

  1.技能提升:岗前培训+业务能力培训+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训+青年助教导师制度+骨干教师研修+教学交流与研讨。

  2.海内外研修资助:博士学位提升资助+国内外交流访学。

  3.双通道职业发展:专业路径、管理路径。

  (三)组织氛围

  1.坐落在国家级新区——南宁市五象新区之中,学校2022年获评“广西首批绿色学校”,拥有国家AAA级景区的校园环境,校内有新华书店、瑞幸咖啡等便利设施。

  2.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部门活动。

  3.灵活、畅通、公开的沟通平台。

  六、相关说明

  (一)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期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在报名期间进行多批次考核并择优录用,直至录满为止。

  (三)此次公开招聘的录用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2个月内来校入职;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须在获得学历、学位证书2周内来校入职。超过规定期限未到校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南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报考人员参加招聘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邕宁区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人事处

  邮编:530299

  联系人:邱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834

  南宁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nnxy.edu.cn/

  南宁学院

  2024年6月17日

  附件1:南宁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第二批)岗位信息表

岗位
序号

用人部门

岗位名称/科室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职称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政治面貌

考试考核方式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智能制造学院

智能制造工程专任教师

3

※机械类,※自动化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韦老师
0771-5900856

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任教师

3

※电气、电子及自动化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3

机器人工程专任教师

3

※电气、电子及自动化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4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任教师

1

※机械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5

电子信息工程专任教师

1

※电气、电子及自动化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6

物理课程专任教师

1

物理学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7

交通运输学院

交通运输专任教师

2

交通运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安全与工程管理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谢老师
0771-5300765

8

汽车服务工程专任教师

2

电气,电子及自动化类,机械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9

物流工程专任教师

1

物流类,机械及自动化装备类,信息化及智慧化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10

新能源汽车工程专任教师

1

电气、电子及自动化,新能源类(电池研究方向),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11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工程造价专任教师

1

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黄老师
0771-5900894

12

建筑学专任教师

1

建筑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13

食品与质量工程学院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任教师

2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何老师
0771-5900945

14

质量管理工程专任教师

1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业工程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15

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任教师

1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营养健康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16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任教师

8

※计算机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杨老师
0771-5900967

17

通信工程专任教师

1

※电子信息,※通信工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18

物联网工程专任教师

4

※电子信息类专业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19

人工智能与软件学院

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任教师

2

※智能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孙老师
0771-5900861

20

人工智能专任教师

3

※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21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任教师

3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22

软件工程专任教师

4

※软件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23

数字媒体技术专任教师

4

※数字媒体技术,※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24

数学专任教师

1

基础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数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25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政专任教师

7

哲学,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政治经济学等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专业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试讲+面谈

李老师
0771-5900946

26

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1

1

学前教育专业(研究方向是学前儿童游戏者优先)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王老师
0771-5300752

27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2

1

学前教育专业(有婴幼儿保育经验者优先)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28

体育专任教师

3

体育类(田径,篮球,武术套路,排球、运动人体科学方向优先)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不限

试讲+面谈

合计

66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原标题:南宁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s://m.gaoxiaojob.com/announcement/detail/224425.html

2024年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招聘编外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7人(岗位一4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PPT等)进行文字、图像等编写和制作。

  (二)岗位二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优秀的文档编辑能力,熟练运用Word进行专业文档编排;熟练掌握Excel的基础操作、熟悉常用的函数和公式、掌握Excel的高级功能,能对表格数据进行组织和数据分析。

  (三)岗位三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和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有一定的公文知识,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上述岗位所招聘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和参照市教育局同等条件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9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053974389@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7-3216289。   

  附件:

  1.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1、2

  原标题: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qinzhou.gov.cn/zw/zfxxgk/fdzdgknr/tzgg/t18966430.shtml

2024年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公告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系国家教育部同意,广西人民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农科类职业技术大学。学校共有招生备案专业 88个,其中四年制职业本科专业 36个,二年制职业本科专业9个,高职专科专业43个,全日制在校生25000多人。近年来,学校入选国家农业农村部、教育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教育部首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专题“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立项建设单位、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区域合作(国际合作)试点学校,由学校牵头建设的广西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成功入选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具有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勇于担当的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具有团队协作精神、高效的工作习惯和创新意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要求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专业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5.若博士学位人员在国(境)外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前述国(境)外大学原则上应是引进当年最新版四大权威排名(即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THE世界大学排名、美国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前1000名的高校。
 
  引进人才类型及待遇
 

人才类型

序号

职称级别

生活补助(税前)

科研启动经费

过渡期租房补贴(享受期两年)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会科学类和教改类

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1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0万

10-30万

5-15万

1500

元/月

2

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40万

非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1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5万

2

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35万

 

其他待遇及情况说明:

1.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

2.入职后,可申请购买学校福利房及南宁市政策性住房。

3.生活补助发放办法:学校与引进的人才签订8年服务协议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60%;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2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的20%。

4.对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紧缺专业人员,可按照“一事一议” “一人一策”确定待遇。

5.工资按学校聘任的岗位等级兑现。中级及以下职称(含无职称)博士学位人员,自入职之日起三年内,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给予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副高级)的津贴及福利待遇,三年后按实际岗位计发工资福利待遇。

6.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A层次人才:每年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购房补助200万元,科研补助“一事一议”。

(2)B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3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2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0万元,连续补助5年。

(3)C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2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连续补助5年。

(4)D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5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7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元,连续补助3年。

(5)E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0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8万元,连续补助3年。

7.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广西杰出人才(每2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50万元,科研补助500万元(可一事一议额外申请)。

(2)广西八桂学者(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300万元(科技创新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3)八桂青年拔尖人才(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45万元,科研补助60万元(科技创新类)、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4)广西人才小高地(每年遴选一批):每个团队1000万元建设经费。

8.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团队,具体引进条件及待遇面谈商议。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有效,直至相关专业录满为止,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中国邮政EMS)纸质材料报名。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表》,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电子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是PDF格式)。
 
  电子邮件主题设定为“具体专业类别名称+姓名+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纸质材料请在邮寄时备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材料”。
 
  招聘专业方向
 

序号

专业大类

具体专业类别

备注

1

农林牧渔大类

农业类(现代种业方向、作物遗传育种水稻、玉米研究方向)、畜牧业类、渔业类、林业类(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方向)、农业工程类

 

2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粮食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

 

3

医药卫生大类

中医药类、药学类

 

4

土木建筑大类

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土木工程类

紧缺专业

5

装备制造大类

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紧缺专业

6

电子与信息大类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

紧缺专业

7

交通运输大类

交通运输工程类

 

8

财经商贸大类

电子商务类、经济贸易类、财务会计类、工商管理类、金融类、物流类、财政税务类

紧缺专业

9

旅游大类

旅游类

 

10

文化艺术大类

艺术设计类

紧缺专业

11

教育与体育大类

语言类(英语)

 

12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公共管理类

 

13

新闻传播大类

新闻出版类、广播影视类

紧缺专业

14

化学类(研究方向需与食品类、药学类相关)

 
 
 
  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49289
 
  电子邮箱:gxnzdrsc@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6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8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80名(详见附件1《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含合同期未满辞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设置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桂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桂林市金鸡路11号)
 
  报名时提交《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2)、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设置见附件3。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上机考试。上机考试时限45分钟,满分100分,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五)个人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根据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工资。享带薪年假、四险一金、年度健康体检、人身意外险等待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其它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不得再次报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附件:
 
 
 
 
  桂林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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