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港市扶贫和水库移民管理局面向全市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贵港人事考试网2021年03月31日讯: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扶贫和水库移民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

  二、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能吃苦、甘于奉献,热爱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

  (二)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好,熟练计算机操作技巧,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活动策划能力。

  (三)须获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优先)。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有从事脱贫攻坚、水库移民工作经验的人员,可适当放宽限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4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网络报名方式:有意者将以下报名材料发至指定邮箱(ggsfpxxzx@126.com):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及学位证的扫描件和《贵港市扶贫和水库移民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从贵港党建网站www.ggdj.com.cn或贵港人事人才网站www.ggrsrc.com下载。

  现场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有意者请填写《贵港市扶贫和水库移民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复印件、近期2张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和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到市会议中心东面三楼市扶贫和水库移民管理局310室报名审核。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4月23日前通过电话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由市扶贫和水库移民管理局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中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审核。

  (三)组织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增加现场撰写材料环节;通过资格初审、复审的报名者,可参加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面试比例;面试初定在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聘用

  根据面试择优聘用,经市扶贫和水库移民管理局研究,确定聘用人员。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劳动合同工,设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工作人员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后续根据双方意愿续签。

  试用期工资待遇:2000元/月。

  试用期满后,岗位工资按财政有关规定发放。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未尽事宜,由市扶贫和水库移民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单位地址及咨询方式:市会议中心东面三楼市贵港市扶贫和水库移民管理局310室,联系人:李东英,咨询电话:45670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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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港市扶贫和水库移民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贵港市扶贫和水库移民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2021年平南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一)法律顾问助理2名;

  (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服从安排;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七)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聘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日-3月10日(周末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址

  平南县司法局5楼508办公室(平南县龚州大道与行政副轴交汇处)。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现场报名须提供资料

  应聘者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1)《平南县司法局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

  (4);

  (5)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三)面试

  采用单独面试办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聘用,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工资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平南县司法局聘用制劳动合同工。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四、工资待遇

  签订合同正式聘用后,法律顾问助理工资2300元/月,调解员工资2100元/月,并按照规定办理五险。

  聘用人员不享受年终绩效奖,食宿自理,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五、其他

  联系人:平南县司法局政工股

  联系电话:0775-7863048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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