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村两委干部公告

  2020年贵港市港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村两委干部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港北区实际,经研究,定于2020年10月面向港北区村两委干部定向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中里乡国土规建安监环保站工作人员1名。岗位类别及等级:管理十级。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港北区内聘任期满3年且在岗的村两委干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18周岁以上、45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岗位招聘条件:专业:不限;学历:中专及以上;学位:无要求;年龄:18—45周岁;其他条件:定向招聘辖区内村两委干部。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外,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5日。

  
四、现场报名

  
2020年贵港市港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村两委干部工作人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村两委干部公告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贵港市港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贵港市荷城路1002号二楼楼阳光都市南门旁0775-4558050)

  
(二)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1)《2020年港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村两委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

  
(4)学历证书;

  
(5)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的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查方式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及设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考。

  
五、加分办法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

  
2020年10月31日(星期六)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9:00-11:00(上午)

  
笔试由贵港市港北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七、面试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11月7日前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不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bq.gov.cn)发布面试公告。

  
(三)面试的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由贵港市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命制。

  
(四)面试的组织实施

  
1.面试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2.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3. 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4.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八、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分数+面试成绩。

  
九、考核

  
(一)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参加笔试人员根据笔试、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二)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经港北区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

  
十、体检

  
(一)考生由港北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港北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二)本次招聘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十一、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报有关部门核准。事业单位拟聘人员报有关审批机构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执行。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港北区组织人社部门、港北区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港北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考试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其他

  
(一)发出面试通知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发出面试通知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二)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个人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四、本公告由贵港市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4558050

  
监督电话:0775-4258023

  
附件: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港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村两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 10 月 14 日

  

广西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选调公告

  

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贵港市综治中心是属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贵港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3名,其中七级管理岗位人员1名,八级管理岗位人员1名,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法学类、中文类、计算机类、新闻传播类等专业,有法律服务、综合文稿写作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选调人员资格和条件

  
(一)中员。坚定,有较强的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谦虚谨慎、勤奋敬业、作风扎实、团结协作、严守秘密。

  
(二)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名的岗位工作。

  
(三)贵港市辖区内在职在编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参公)的在职在编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要有初级以上职称),且需符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有关规定。

  
(四)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含选调生)服务年限需满5年(含试用期),其他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有服务期限的需服务期满;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任满一届。

  
(五)从县(市、区)交流进入市本级的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是获得事业编制身份后在初聘事业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或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有服务期限的需服务期满)。

  
(六)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0日以后出生),能力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所有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有主管部门的还需经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一是现场报名。有意者请填写《贵港市综治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携带学历证、、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至市荷城路888号A区106室报名。二是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前提下,报名考生将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ggzfw251@163.com)。报名人员应征得本单位盖章同意并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不办理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于2020年4月30日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由市委政法委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文字表达等能力。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由市委政法委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面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以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到低按1:2比例进行考察。考察确定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经市委政法委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后,对拟选调人员在平安贵港网(http://gg.pagx.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接受贵港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部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张志辉,4563235;刘凯,4563603,联系地址:贵港市荷城路888号A区106室。

  
附件:贵港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