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平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公见习基地招聘4人公告
桂平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公见习基地招聘公告
桂平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成立于2017年,是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配合全市重点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监测、分析重点建设项目运行情况。配合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配合做好全市项目的策划和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家财政性投资项目的稽查;配合、参与全市重点项目库建设。经主管部门评审,本单位已被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为了增加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培训和实践机会,全面提升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切实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名额
综合业务员1人、综合文员3人。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2年内(从毕业证上注明的发证时间算起)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在桂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三、具体岗位要求
专业不限,有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的优先,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08月17日至08月25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
(二)报名地点:桂平市发展改革局党建人事办(市发改局三楼)。联系电话:0775-3391205。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相关资格证书,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2、填写《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经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本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为3-12个月,财政补贴1500元/月,本单位发放生活补助300元/月,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七、相关要求
(一)已参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通过考核鉴定的人员,不再安排进入见习基地见习。
(二)接收见习人员采取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方式进行。
(三)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按照桂平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见习基地的配套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桂平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
2020年08月15日
广西桂平市人才市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2人公告
关于桂平市人才市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桂平市人才市场是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人才资源开发与人才流动服务的综合性人才服务机构。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桂平市人才市场为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与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名额
综合文员,2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2年内(从毕业证上注明的发证时间算起)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在桂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或失业登记。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三、岗位要求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7月30日(8:00—12:00,15:00—18:00,双休日、节假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桂平市桂南路商都对面(桂平市人才市场),联系电话:0775-3323969。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2、现场填写《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经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3—12个月,财政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600元/月,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七、其他事项
(一)已参加自治区、市、县人事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安排进入就业见习基地见习。
(二)接收见习人员采取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方式进行。
(三)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桂平市人才市场见习基地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执行。
桂平市人才市场
2021年7月16日
广西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招聘见习人员公告
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招聘见习人员公告
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是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面向所有劳动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的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为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和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名额
综合文员6人。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三、岗位要求
(一)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学习能力较强,能较快上岗并独立开展工作。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节假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桂南南路与朝阳街交汇处),联系电话:0775-3324789。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2)《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现场领表填写);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经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3-12个月,财政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发放生活补助650元/月,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七、相关要求
(一)见习的人员不能在同一个见习基地参加两次见习。
(二)接收见习人员采取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方式进行。
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5日
广西桂平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13人公告
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桂平市应急管理局(桂平市综合应急救援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岗位
招聘市专业森林消防员13名。
二、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西山风景区的森林火灾扑救等应急救援任务,兼顾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地震灾害、洪涝和干旱等自然灾害救援工作,参加常态化应急救援演练,负责日常值班值守等工作。协助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在思想上、上积极要求进步,吃苦耐劳,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限男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具有特长或复员退伍军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家族无精神病史,本人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4.复员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身体原因或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7、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方式报名。
报名地点:桂平市应急管理局一楼办公室。
报名须提供资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退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及《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报考承诺书》各一份。(由应聘者本人事先下载并如实填写好,报考者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进行面试。
(三)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情况,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请按桂平市应急管理局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五)考核
对面试、体检合格的聘用对象进行考核。
(六)公示
对被确定的体检、考核合格的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由桂平市应急管理局与聘用人员按照劳动部门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八)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提高全市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五险手续。
(九)解聘
合同期内,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可与被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
1、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者违反桂平市应急管理局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3、团队意识差、不听从安排的;
4、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者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桂平市应急管理局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5、被聘用者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工作的;
6、被聘用者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形象的;
7、被聘用者自动辞职的。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3392322。
注意事项: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应聘者现场报名时佩戴好口罩,配合我局做好出入登记工作。
附件1: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报考承诺书.docx
桂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