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招聘见习人员8人公告

  关于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与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2年内(从毕业证上注明的发证时间算起)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在桂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或失业登记。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二、岗位要求

  
综合文员岗位: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1日(双休日、节假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早上:8:00——12:00;

  
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桂平市禄棠东街9号(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三楼301号),联系电话:0775-3330919。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2、填写《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经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待遇

  
见习期3—12个月,见习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600元/月,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其他事项

  
(一)已参加自治区、市、县人事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安排进入就业见习基地见习。

  
(二)接收见习人员采取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方式进行。

  
(三)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见习基地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 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doc

  


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8月15日

  

广西贵港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招聘见习人员8人公告

广西贵港桂平市路灯管理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人公告

  

  桂平市路灯管理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桂平市路灯管理所(以下简称路灯所)编外工作人员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电工技术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踏实;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熟练工优先。

  3.性别要求只限男性,年龄18岁至50岁。

  4.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要求持有电工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7日的法定上班期间(8:00—12:00,15: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桂平市城中街326号二楼(桂平市住房和保障中心往公安局路口方向20米)

  报名须提供资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电工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桂平市路灯管理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及《桂平市路灯管理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一份。(由应聘者本人事先下载并如实填写好)。

  (二)组织面试

  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聘用人选。获聘人员请按市路灯管理所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四)公示

  对被确定的体检合格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1个月。

  (六)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七)解聘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桂平市路灯管理所可与被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

  1.被聘用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被聘用者违犯桂平市路灯管理所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3.被聘用者违犯保密规定泄露桂平市路灯管理所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4.被聘用者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桂平市路灯管理所工作的;

  5.被聘用者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路灯所形象的;

  6.被聘用者自动辞职的。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路灯管理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电话:0775-3378093

  附件1:桂平市路灯管理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2:桂平市路灯管理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doc

  

桂平市路灯管理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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