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

  
专业要求: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1名;2.工商管理类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要求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工商管理类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平南管理部工作,平南籍优先)。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0年7月23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者持须提供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前往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05室(贵港市中山路北延段43号),联系电话:0775-4555165。

  
(2)网上报名:应聘者持须提供上述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要有免冠彩色照片,发送至邮箱:gjjglzx@163.com。

广西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二)面试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报名条件、面试结果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的,由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聘用。

  
四、相关待遇

  
工资标准:月工资待遇按照我中心编外人员工资执行。

  
本公告由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4555165。

  
附件: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7日

  

广西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选调公告

  

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贵港市综治中心是属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贵港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3名,其中七级管理岗位人员1名,八级管理岗位人员1名,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法学类、中文类、计算机类、新闻传播类等专业,有法律服务、综合文稿写作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选调人员资格和条件

  
(一)中员。坚定,有较强的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谦虚谨慎、勤奋敬业、作风扎实、团结协作、严守秘密。

  
(二)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名的岗位工作。

  
(三)贵港市辖区内在职在编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参公)的在职在编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要有初级以上职称),且需符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有关规定。

  
(四)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含选调生)服务年限需满5年(含试用期),其他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有服务期限的需服务期满;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任满一届。

  
(五)从县(市、区)交流进入市本级的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是获得事业编制身份后在初聘事业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或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有服务期限的需服务期满)。

  
(六)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0日以后出生),能力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所有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有主管部门的还需经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一是现场报名。有意者请填写《贵港市综治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携带学历证、、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至市荷城路888号A区106室报名。二是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前提下,报名考生将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ggzfw251@163.com)。报名人员应征得本单位盖章同意并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不办理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于2020年4月30日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由市委政法委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文字表达等能力。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由市委政法委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面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以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到低按1:2比例进行考察。考察确定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经市委政法委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后,对拟选调人员在平安贵港网(http://gg.pagx.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接受贵港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部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张志辉,4563235;刘凯,4563603,联系地址:贵港市荷城路888号A区106室。

  
附件:贵港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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