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港桂平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公告

  贵港人事考试网2021年02月08日讯:桂平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桂平市委市政府下设的临时办公室,由桂平市委组织部管理和指导开展日常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个岗位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桂平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资格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大局观念,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二)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在35岁以下,男女不限,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编辑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团队协作意识好,熟练计算机基本操作;

  (六)无违法违纪记录;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8日—2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桂平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张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

  网上报名须将上述材料(报名表、证件扫描件、照片电子版)发送至市委组织部的电子邮箱,gpsgzd@163.com。

  3.现场报名地点:

  桂平市委大院内市工作队管理办。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桂平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三)考试

  考试通过面试进行,主要考察其沟通协调能力,满分100分,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聘用人员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聘用:工资待遇按照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83次(扩大)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签订正式1年固定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食宿自行解决。

  本公告解释权属桂平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黄俊枫,0775—339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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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平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桂平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2021年平南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一)法律顾问助理2名;

  (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服从安排;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七)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聘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日-3月10日(周末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址

  平南县司法局5楼508办公室(平南县龚州大道与行政副轴交汇处)。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现场报名须提供资料

  应聘者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1)《平南县司法局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

  (4);

  (5)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三)面试

  采用单独面试办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聘用,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工资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平南县司法局聘用制劳动合同工。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四、工资待遇

  签订合同正式聘用后,法律顾问助理工资2300元/月,调解员工资2100元/月,并按照规定办理五险。

  聘用人员不享受年终绩效奖,食宿自理,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五、其他

  联系人:平南县司法局政工股

  联系电话:0775-7863048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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