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港市商务局面向全市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贵港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20日讯:贵港市商务局是负责全市内贸流通、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口岸开放等行业管理及服务职能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加挂贵港市口岸办公室牌子。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科室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学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专业:汉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等相关专业(熟悉办公室行政管理知识及工作流程,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的优先);
3、年龄:30岁以下;
4、性别:不限;
5、政治素质好,能吃苦耐劳,具有敬业精神;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7、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7日—12月31日。
四、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贵港市商务局办公室302(贵港市港北区江北大道西段353号)。
(2)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ggswj866@163.com邮箱。
2、提交材料:
(1)贵港市商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5)个人近期工作学习总结。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招聘考试,具体招聘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六、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分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60%。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占总成绩40%。
将笔试、面试成绩得分按6:4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参加应聘人员条件均不符合所招聘岗位要求的(总成绩得分在60分以下的),由招聘小组商定另行组织招聘。如果本次招聘录用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的,重新安排下一次招聘,不能在本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招录。
七、公示、录用
对拟聘人员将以电话形式发出录用通知,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聘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八、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贵港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5-2933681、2933818,联系人:唐、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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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平南县招聘特岗教师250名公告
2021年平南县招聘特岗教师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2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1年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党委编办批准,今年我县招聘义教特岗250名,其中初中岗位136名、小学岗位114名;招聘中职特岗10名。
二、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类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生需具有相应的书,应届本科、师范类生是否取得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应聘中等职业学校岗位的考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企业人员,或者是在相关行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同等条件下优先,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五)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招聘方式:采用面试考核和笔试的方式。面试考核主要是根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要求的身体条件,对考生的形体仪表和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考评;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试题由平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命题。
(二)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在平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委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县委编办等共同参与,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具体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2.应聘者必须在网上通过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核验证件。通过区教育厅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6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到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小学报到并验证,应聘人员提供:1.身份证,2.毕业证(应届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证明),3.(或认定机构出具的受理证明,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4. 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证明》(生提供)等材料审查,并提交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和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两张(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和学科岗位)。如所提供证件与原通过区厅资格审查提供的信息不相符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则取消招聘资格。逾期不参加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对考生的五官、四肢、形体、动作协调、普通话水平、语言组织能力与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6月26日核验证件通过后马上安排面试,面试合格者才有资格参加笔试。
核验证件和面试考核合格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者将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tgjszp.gxeduyun.edu.cn)通知公告栏及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nxzf.gov.cn/)公布,参加笔试考试的应聘者于7月9日下午3:00——5:00带身份证到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小学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7月10日上午9:30—11:30。
考试地点: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小学。由平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改卷,笔试考试成绩于考试当天(7月10日)下午在平南县教育局公布。
考生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用于填涂答题卡。
四、录取办法
(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按照笔试考试成绩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如有拟聘人员末名考生成绩并列者,须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抽签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于7月16日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tgjszp.gxeduyun.edu.cn)通知公告栏及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nxzf.gov.cn/)公布,同时公布学校岗位。
各学科岗位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该学科岗位总数的40%,如报考该学科岗位的本科毕业生全部录取后仍有空缺岗位,生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二)资格复查和填报志愿。
拟聘人员于7月24日上午9:00前携带1.身份证,2.毕业证,3.(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4.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证明》(生提供),5.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6,《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到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小学进行资格复查,核查通过后根据所报学科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填报学校岗位志愿。如有拟聘人员逾期未到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则在每个岗位学科落选名单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待定)。
(三)考核、体检。考核和体检时间和方式在资格复查和填报志愿时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和签约上岗。
1.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tgjszp.gxeduyun.edu.cn)通知公告栏及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nxzf.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县人民政府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根据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规定,县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绿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健康通行绿码、佩戴口罩和测量体温,验证进入招聘场所,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还需出示核酸检测报告。
平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日
2021年广西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招聘辅警23人公告
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关于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 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贵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贵政办发〔2017〕66号)精神,经贵港市公安局批准,我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性质、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
(一)辅警性质。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招聘岗位。勤务辅警岗位。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三)招聘名额。本次共招聘辅警23名。详见《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30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4.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含中专以及相当于高中)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6.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心理素质好;
7.勤务辅警类职位的,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8厘米;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正在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从事公安交通管理辅助工作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3.配偶、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刑罚的,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4.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
7.现役军人的;
8.全日制院校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的;
9.属我局在职在岗辅警的;
10.从我局辅警岗位辞职的,或参加我局辅警招聘进入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招聘资格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缺席、中途退出参加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所有招聘环节,应聘者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参加。
四、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享受以下薪酬福利待遇:
(一)工资由市财政经费统一保障,月工资为35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聘用后按贵港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层级、薪酬晋升。
(二)单位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
(三)工作满1年以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四)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批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因公(工)死亡后被依法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五、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1年5月21日起,可以通过贵港市公安局贵港公安( 微信公众号:ggsgaj)、贵港警事(微信公众号:ggspolice)、贵港资讯(微信公众号:ggjjzx122)、贵港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xgg.gov.cn)等查阅本次招聘公告、职位计划表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 5月28日期间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30-5:00。
2.报名咨询电话:0775-4290087
3.报名地点: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1064号(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一楼大堂)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属于优先招聘人员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烈士证明、因公牺牲证明、士兵退役证等)。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应聘者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经核验后退还本人。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计划表,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六、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一)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定标准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00米跑
≤4'25"
≤4'35"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二)体能测评实施方法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每个测评项目分别记录成绩。其中1000米跑测评次数不超过1次,10米x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
(三)体能测评结果评定
测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评两项成绩均达标方为合格
(四)相关要求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签订《自愿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
七、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一)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信息化应用等。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公安基础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方面的知识,具体内容见《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复习题库》(附件3)。信息化应用主要是计算机日常办公相关内容。
(二)笔试组织形式。采取统一组织,分组实施,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三)笔试成绩公布及结果运用。理论成绩于考试当天现场公布。招聘机关视全体考生理论成绩情况统一划定合格线。不低于理论成绩合格线的,视为合格。合格者的理论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八、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原则上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方式:采取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考官5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三名考官分数的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面试合格。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九、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招聘总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两者按4:6权重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十、体检和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招聘总成绩相同的,属优先招聘类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人选;其余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确定人选中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同一职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体检。体检参照人民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其中视力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
(二)考察。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考察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及劳动合同签订
(一)聘用前公示。根据政审情况,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贵港警事、贵港资讯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聘用为贵港市公安局辅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期合同,合同期三年。初聘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建立侯录库
面试成绩合格但本次招聘未聘用的考生全部纳入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警务辅助人员侯录库。自本次招聘结束起一年内,如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空缺,根据人岗相适、择优录用原则,可直接从本侯录库中人员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执行同等待遇。
十三、有关纪律要求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应聘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十四、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通过 贵港警事、贵港资讯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等形式统一发布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通知以及各招聘环节考试考核结果的公告,不再另行采取其他方式告知。请考生保持密切关注贵港警事、贵港资讯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网站。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应在体能测评当天出示广西健康码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体能测评、面试期间可摘除口罩外,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参加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手机号码有变动的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凡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笔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次辅警招聘考试不收取本公告明确的体检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各类辅警招聘培训均与本次辅警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
2021年5月21日
附件2: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复习题库.pdf
2021年广西贵港市综治中心就业见习公告
贵港市综治中心2021年度就业见习公告
贵港市综治中心是经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为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等群体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实现就业,贵港市综治中心决定设置就业见习岗位吸纳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广西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含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广西籍中职毕业生。
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登记失业之后开始。
二、见习岗位
贵港市综治中心提供见习岗位3种,具体如下: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见习人数
| 见习期限
|
文书辅助岗位
| 中文类、新闻传播类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2
| 12个月
|
综治系统 辅助岗位
| 计算机类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2
| 12个月
|
综合辅助岗位
| 法学、管理类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2
| 12个月
|
贵港市综治中心隶属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采集录入社会基础信息、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综治信息化系统管理、参与及协助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及完成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贵港市综治中心的宗旨是贯彻落实《中国党政法工作条例》,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贵港市委政法委的统筹、指导,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四、报名时间、条件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30日。
(二)报名条件:符合见习岗位的专业要求及见习年龄要求;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开展工作;坚定,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格。
(三)报名所需材料: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如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一并提供(请扫描或拍照发至报名电子邮箱,面试时带原件核验);2.填写《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所需材料发至贵港市综治中心邮箱:ggzzb3236@163.com。现场报名的,请到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219室报名并递交报名材料。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
五、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上岗
(一)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我单位对递交的报名材料先进行审核,结合工作需要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有关材料原件待面试时再审核。
(二)面试。主要考察见习生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人际交往等能力。
(三)体检。按照见习岗位和人数,依据面试考察情况,综合选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四)上岗。体检合格的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协议书》后上岗,体检不合格则不予上岗。见习时间原则上为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因违法违规受处理的,我中心有权单方面终止见习协议。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我中心向每名见习生发放生活补助费800元/月,政府补贴1500元/月;并为见习生办理见习期内不低于3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食宿自理。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加见习的毕业生应符合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二)因见习生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递补;就业见习协议签订后,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见习资格,空缺岗位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递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综治中心负责解释。
本单位地址: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A-219室,邮编:537100。
联系电话:4563236,4564168(传真)。
电子邮箱:ggzzb3236@163.com
附件: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