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北流市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北流市2022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北流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为解决北流市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的问题,决定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类别等级
详见《北流市2022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北流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职业或职称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招聘范围
面向广西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前登录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北流市2022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北流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两份留存。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证明收原件):
1.《北流市2022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北流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
3.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签名署日期并盖公章;
4.近期标准的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同底证件照片2张(张贴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2月24日至2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地址: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二楼206、207室人事科教股)。
五、考核办法
(一)确定考核人选办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进行考核计分。从高分到低分近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达1:3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考核。具体计分细则如下:
1.参加工作年限:每满1年工作时间给予0.2分。
2.职称资格:①取得正高职称10分;②取得全区通用副高职称5分。
3.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任职年限:每满1年时间给予0.5分。
4.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每满1年给0.2分
5.学历条件:①硕士研究生(有硕士学位)给予2分;②研究生班(无学位)及本科(有学士学位)给予1分;③本科(无学位)给予0.5分。
6.有援外、援鄂医疗队队员经历加5分。
7.少数民族加3分。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北流市人民医院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主要考核报名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报名者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组应在考核材料中对考核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核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考核同时,要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违法违纪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发布体检公告
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
(三)体检组织机关及体检标准
体检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确定考核人选计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
北流市人民医院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报名人员的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玉林市人力和社会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北流市人民医院负责调查核实。
八、聘用及待遇
通过考核计分、考核、体检、公示程序,经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北流市人民医院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受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北流市人民医院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受本北流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过程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92 (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775—6335277 (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十、其他事项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北流市人民医院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电话:
0775—6220899、6222589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14日
附件1:北流市2022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北流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北流市2022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北流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2022年广西贵港港北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港北区总工会2022年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港北区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通过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编制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名。具体职位名称和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资格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思想觉悟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勤奋敬业,服从指挥,团结协作;
(二)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汉语言文学、文秘学、新闻学、学等相关专业,年龄在22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熟练计算机操作。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应聘:
1.有违法行为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25日—3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共5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港北区荷城路1128号港北区行政中心A210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填写《港北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提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查验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港北区总工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招聘考试。
六、选聘程序
(一)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内容:《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行政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同分跟进)。
(二)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三)确定体检名单。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名单,体检人数按岗位招聘名额1:1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进入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缺额人选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相应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上报贵港市总工会审批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为劳动合同工,参照《贵港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和管理办法》(贵工发〔2017〕8号)和相关规定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待遇参照目前港北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待遇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港北区总工会宣传教育与基层工作部联系,联系电话:0775-4259597。
港北区总工会
2022年2月25日
附件1:港北区总工会2022年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港北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doc
2022年广西贵港市生态环境局招聘污染防治攻坚网格监督管理员公告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招聘污染防治攻坚网格监督管理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污染防治攻坚网格监督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现役军人;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污染防治攻坚网格监督管理员12人,工作内容为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秸秆禁烧、城市扬尘治理、敏感区域污染源管控、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等工作进行巡查,在启动大气污染应急响应期间每日巡查。
岗位要求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法学类、化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等专业优先,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男性优先,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应用,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17日(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下载填写《贵港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招聘污染防治攻坚网格监督管理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需附照片),附上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扫描件,发送至贵港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邮箱gghbrsk126@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污染防治监管员聘用+名字。
应聘者须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审核结果,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当天请携带打印并在真实性承诺栏内承诺并签名的报名登记表(需附照片),连同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应聘者根据抽签号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潜在能力及综合素质。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录用。
(四)体检
我局根据考试结果,组织拟聘人选到市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经我局研究后调整拟聘人选。
(五)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贵港市生态环境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书,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两个月);合同书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现,双方续签合同。工资待遇参照贵港市招聘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正式聘用工资待遇的80%执行。
四、疫情防控
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均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凡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试。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地址:贵港市生态环境局613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甘仕锦、覃晓灵,0775-4570026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7日
附件1:贵港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招聘污染防治攻坚网格监督管理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2年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赴外招聘中小学教师43人公告
2022年贵港市港北区赴外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决定组织部分中小学校到区内高校公开招聘43名教师(初中28人、小学15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2022年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2022年贵港市港北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工作将分别在玉林市、南宁市有关地点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招聘站点一: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招聘活动日期:2022年6月17-19日。
报名时间:18日上午9:00-12:00;笔试时间:下午15:00-16:00;面试时间:19日上午9:00。
招聘地点二: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
招聘活动日期:2022年6月20-22日。
报名时间:21日上午9:00-12:00;笔试时间:下午15:00-16:00;面试时间:22日上午9:00。
招聘工作按招聘活动站点的时间顺序进行,招聘岗位计划按照招聘站点的岗位计划完成签约人数进行核减,已完成签约的岗位计划不再进行招聘,对核减后剩余的岗位计划将在下个站点招聘活动举办前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根据招聘地点疫情防控要求,非以上2所院校的在校生参加招聘会的,须按照招聘活动站点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约等方式进行,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
各招聘单位现场接受应聘人员的咨询、报名和面谈,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获奖证书等材料,对照《2022年贵港市港北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的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应聘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2022年贵港市港北区赴外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并亲笔签名,然后使用手机扫码登录指定网页再次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报名登记表的信息一致,以便核验;
2.本人身份证、学历书、、获奖证书及佐证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需提供证件原件核验后,收复印件各一份;
3.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4.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的也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的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 2020年、2021年处于择业期的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学专业的毕业证,收复印件各一份。未取得相应的也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的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报名时考生需提供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身份证正面用于粘贴在报名表上);
8.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笔试。
现场报名结束后,当日下午组织开展笔试工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确定为笔试人选。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和地点,由赴外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活动现场公布,不再逐一电话通知考生参加笔试。若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且确需开考的,须经赴外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开考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100分制,60分为合格,笔试考试时长为60分钟,笔试内容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的相关内容作为考试知识点。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考生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结束后,现场公布笔试成绩、以及进人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三)面试。
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成绩不低于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若岗位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1:3,且确需开考的,须经赴外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同一岗位如有研究生报考的,可与笔试入围人员共同进入面试。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及面试成绩由赴外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活动现场公布。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前有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为12分钟。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60分为合格。
(六)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七)考核。
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及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全面考察考核人选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并对考核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八)拟聘人员确定。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管理及违约责任
(一)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防疫要求
(一)应聘人员进入招聘活动现场前,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和当地健康绿码查验。持健康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招聘现场;持非绿码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招聘现场,否则不能进入。
应聘人员现场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不能进入招聘现场。
(二)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活动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服从招聘院校及工作人员的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谈、面试答题等必要情况下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活动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八、其他事项
(一)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应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合同。同一个招聘活动站点,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应聘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成员等与招聘无关的信息,如要报告,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除外),如因提供的联系信息、有误或不接听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五)本公告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xgg.gov.cn/)、港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bq.gov.cn)等相关政府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港北教育上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港北区赴外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4239885/4236859/4550850
港北区赴外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 2022年贵港市港北区赴外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贵港市港北区赴外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