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广西)

  

  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于2007年1月26日在原贵港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贵港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基础上组建成立,为正处级中央直属单位。队内设办公室、纪检法规综合科、农业调查科、住户调查科、专项调查科和价格调查科等6个职能科室。现因调查业务工作任务增加,急需招募见习人员3名。

  一、招募人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专业

  

学历

  

人数

  

备注

  

纪检法规综合科

  

经济学类

  

本科

  

1

  

符合二、招募条件的要求

  

专项调查科工作人员

  

经济学类

  

本科

  

1

  

住户调查科工作人员

  

经济学类

  

本科

  

1

  

  二、招募条件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四)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能独立开展工作;

  (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如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一并提供(请扫描或拍照发至报名电子邮箱,面试时带原件核验);

  2、填写《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三)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将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gjtjjggdcd@163.com,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联系人及电话:杨婷;0775—4322980)

  四、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确定见习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一年。

  (二)见习待遇:政府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1100元/月,并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其他

  见习人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所在部门上岗见习,见习期满后,单位将结合见习人员考勤、见习期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招收为正式聘用人员。

  附件: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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